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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意收购与反收购的争论一直是国际上两个世纪以来理论界和实务界讨论不休的话题。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滞后,但在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股权分散的情况日益增多,为收购者提供了有利条件,收购市场日趋繁荣。敌意收购与反收购的对抗事件在我国频繁发生,让股权分散的公司有了危机感。部分公司未雨绸缪,通过在公司章程中引入反收购条款,来抵御敌意收购。反收购条款作为反收购策略中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目标公司常用在公司章程中的低成本、高效率的自治方式。虽然在传统代理理论和控制权市场理论下,收购是一种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但由于短视行为、谈判收益、业务稳定等其他原理的存在,反收购条款并不一定是低效的。本文首先通过对理论机理的研究,发现反收购条款对企业价值和绩效影响具有两面性,不同的反收购条款产生的影响侧重点也存在差异。特别的,对于更加注重企业价值提升的创新型企业,在投入产出率较低的研发阶段,更有动机通过设置反收购条款来使经营管理层专注于企业的长期价值投资,更有可能发挥反收购条款的积极作用,所以创新型企业以其在收购与反收购市场上的特殊性和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点性成为了本文的研究对象。然后介绍了当前收购市场上设置反收购条款的企业情况,并逐渐缩小范围至创新型企业样本中的典型企业,概括分析了这些企业设置的反收购条款的特点,再以其中成功设置反收购条款的最典型案例多氟多公司为深入探究个例,从创新能力、大股东掏空程度、盈利能力、市场地位、营运能力五个方面分析条款设置前后的企业经营绩效变化情况,发现反收购条款的设置对提升公司的创新能力和减少大股东掏空程度有持续性的积极影响,但短期的作用强于长期;对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在短期内有明显的提升,但在长期有所回落;对营运能力没有显著影响。本文最终得出反收购条款的设置对创新型企业的经营绩效有明显的正面影响的结论,这种影响具有一定的选择性、正向性和弱持续性的特点。现有的政策环境对其的运用限制性较高,且没有可以依据的明确的条款,但由于反收购条款的设置确实利大于弊,市场和政府可以提高对其的认可度。为了改善这些问题,本文结尾提出了五项政策建议,并在以后的理论学习和实践经历中将不断修改完善。本文的主要创新点有:第一,根据现有的理论基础,构建了反收购条款对经营绩效影响的理论分析框架;第二,把创新型企业作为研究对象,有利于探究反收购条款的正面影响;第三,明确了创新型企业经营绩效的衡量指标,运用案例研究印证了理论,使本文的研究有较强的说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