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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针对我国目前养老保险现状进行定性分析。我国目前老龄化严重,养老准备金缺口大,养老保险三支柱发展不均。主要靠第一支柱支撑我国养老问题,作为第一支柱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虽然覆盖率高,保费低,但是养老保险额度低,不仅不能满足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养老保险需求,而且也增加了我国政府关于养老问题的财政支出;从多年实践经验来看,作为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虽然近几年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涉及范围较局限,主要集中在部分行业和企业之中;商业养老保险作为第三支柱受多方面因素制约发展最为缓慢,本文通过借鉴国外比较完善的商业养老保险制度认为国家应加快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促进商业养老保险保险产品的创新。个税递延养老保险是国外商业养老保险的成功案例之一,国外政府大多通过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我国个税递延养老保险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呼之欲出,为我国个税递延养老保险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会。其次本文通过计算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税式支出、个人缴费率来分析个税递延养老保险对个人及政府的经济负担。以山东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现状为例,为实现商业养老保险政策目标,通过构建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替代率模型,在生存率、通货膨胀率等不同参数假设下,分别计算TEE模型、EET模型下不同年龄投保人的缴费率、替代率及税式支出现值,结果表明对于缴费年限在30年以上的投保人实施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不仅可以增加投保人即期可支配收入,获得跨期税收差异的优惠,减轻个人经济负担,还可以以较低的缴费率实现商业养老保险的政策目标;对于缴费年限在10年以下的投保人实施个税递延养老保险虽然可以获得跨期税收差异的优惠,但需以较高的缴费率实现商业养老保险的政策目标,造成投保人当期可支配收入负担,不能很好的减轻个人经济负担;缴费年限在20年左右的投保人处于两者之间;同时因为男性退休后生存率低于女性,男性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替代率明显高于女性。通过构建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税式支出模型,测算政府实施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税式支出,结果表明从短期看实施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会造成政府当期税收收入的减少,但从长期看实施个税递延养老保险有利于减少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探讨了个税递延养老保险对我国整体社会福利的影响。假设政府是理性的政府且具有时间一致性,忽略政府官员的个人理性、领导班子任期,通过构建社会福利模型,发现虽然国家实施个税递延养老保险损失了即期税收收入,但从长远来看,政府因未实施个税递延养老保险而增加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财政支出远大于实施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给政府带来的税收收入的减少额,从而实施个税递延养老保险有利于提高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整体效率,增加社会福利。最后通过前文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对我国实施个税递延养老保险提出建议及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