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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责任,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事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六七十年代《一分钱》的儿歌塑造了今天大多数中国人关于警察的初始印象,即“警察叔叔”的和善形象;八十年代电视连续剧《便衣警察》的播出,更让人们对警察肃然起敬,警民关系如鱼水之情;九十年代推出的济南交警及福建漳州110则让公众对“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及“有困难找警察”等口号耳熟能详。然而,在警察天天忙忙碌碌为公众热情服务时,警民关系却越来越不和谐。重要原因就是随着公安工作从管理型向综合型的转变,警察面临的非警务活动日益增多,严重影响了警察形象,导致警民关系的紧张和对立;引起群众的不满和反感,遭到群众谩骂、围攻,甚至殴打警察的事件时有发生。警察过多地参与非警务活动早已引发各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普遍关注。贾春旺部长、周永康部长也在讲话中明确提出严禁警察从事非警务活动,胡锦涛总书记在同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部分代表座谈时强调:“不得随意指派公安机关参与非警务活动。”如何解决,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基于此,我选择“警察的非警务活动研究”作为硕士学位论文的主题。 本文分为三章。第一章概述警察的非警务活动。本章从西方国家的警察概念和我国警察概念的历史沿革,分析警察概念的历史演进及发展。我国目前使用的警察一词属于外来词汇,是指某人员而非机关,机关则被称为公安机关。从对警务活动涵义的阐述分析即警察为实现国家目的而依法进行的各种活动,以及对警务活动范围的具体界定,并结合透视相关的法律法规总结出非警务活动的概念: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所从事的超越法定职权范围的各种活动。从非警务活动的发展回顾即上世纪警察参与计划生育、参与催缴公粮、征收税款、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