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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族是中国古老民族的,商朝时就生存于中华大地。《诗经·商颂·殷武》中有羌族存在的文字记忆。羌人在商朝大约生活在甘肃河湟之地,战国时期,秦穆公霸“西戎”,迫使羌人南迁,其中部分迁到现今的四川西部地区,南迁后的羌民安居于此直到现在。羌族是西戎大族,被迫迁徙到汉族聚居区后,受当地汉俗影响不断汉化,羌人汉化程度加深直至与汉民差别消失,同时未汉化的羌民数量急剧减少,居住地收缩,最终成为边缘民族。 汉朝在羌族地区设置管理机构是在汉武帝元鼎年间。朝廷在平定西羌与匈奴的反叛后,在甘肃羌区设置护羌校尉管理,在四川羌区设置汶山郡。之后历朝政府都在羌区设有管理机构。汶山郡的设置开启中央王朝在川西羌区统治的先河,历代朝廷虽然掌控川西地区,并未派遣官吏实际管理,而是任用当地酋长统治该民族,实行松散统治,即羁縻式的管理。这种状况在元朝有所改观,蒙元政府的控制比以往更有力,在羌区设置了比较成功的管理制度—土官制度,土官制度为明朝政府所承袭,明朝政府根据战略需要,具体实施时加深控制,在羌区的威茂、松潘、天全分别设置管理机构。 明前期,朝廷强力控制,羌人比较顺从;明中期政府控制力减弱,极力想恢复全盛时的控制,与羌人冲突频繁,川西羌区不时发生骚乱,朝廷派兵征伐。明政府对羌族的管理积极有效,羌人在明中期实力增强后不再顺从,明政府改变统治策略控制羌人,采取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在内的手段控制羌人,软硬兼施,尤其加强军事控制,有效控制羌人发展,尤其是何卿等将领对羌人的打击,使得羌人彻底向明朝廷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