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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始于股市低迷的2010年,在2013年时,《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的推出,标志着股票质押式回购这一创新业务首次登上历史舞台。股权质押由于其融资成本低的特点,一度成为融资“利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数据,截至2019年11月08日,A股质押的总市值为2.91万亿元,占总市值的比例为5.24%;A股共有1980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股权质押,其中,70家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比例超过50%,348家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比例在30%-50%之间,808家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比例在10%-30%之间,754家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比例小于10%。这表明股权质押行为变得越来越普遍。这种普遍的行为也带来了风险。为了研究股权质押所带来的风险,在对现有文献进行梳理之后,本文首先对股权质押的概念及特征进行了阐述,然后深入探讨了股权质押风险及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并以华谊兄弟作为研究案例,对华谊兄弟的股权质押风险及防范进行了分析与研究,得到关于如何防范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所带来的风险的启示,并从质权人、中小股东及出质人角度提出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的防范对策。作者认为质权人与中小股东都应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质权人应当主动防范风险。与此同时,作者认为增加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是防范股权风险的关键措施。通过研究,本文得出如下结论:第一,股权质押的本质是融资工具,这种既不会稀释股东权益,又可以迅速带来大量流动资金的融资方式,其发展势必是十分迅速的。第二,股权质押在使公司获利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股权质押首先将股权风险转移给了质权人;其次,股权质押会加剧现金流权和控制权的分离,由此引发的代理问题将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最后,当股价下跌超过平仓线时,控股股东就面临丧失控制权的风险。第三,质权人、出质人以及中小股东三者之间的风险冲突,需要通过监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行为的规范来缓和,外部强有力的监督与管理能令三者实现共同利益最大化。第四,股权质押风险产生于股权质押生效的一刻,消逝于当控股股东将股权赎回之后。这也就是说,股权质押风险的防范必须从股权质押行为之前就开始并且贯穿于整个股权质押过程,并且在事后应当对股权质押风险进行系统的分析,以获得经验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