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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中国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竞争的加剧,这种制度安排的局限性逐渐开始显现出来:分散农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日益尖锐,农产品市场波动日趋频繁,农户面临的风险不断增加,而抵御风险的能力并未得到有效提高。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农户家庭内部实现了劳动力在农业和非农产业之间的分工,农村劳动力在非农产业内的分工和专业化发展有了长足的进展,但在农业领域内的分工和专业化水平并未得到相应的提高,这不仅使农业与非农产业之间的分工协作受到阻碍,更使农业难以通过迂回生产获得工业报酬递增的好处。家庭生产方式下,单个农户参与农业分工和进行农业专业化生产将面临难以承受的高额交易费用和巨大的专业化风险。在这种背景下,以农户互惠合作为基本原则,以节约农户交易成本、降低专业化风险、提高农户风险规避能力为功能特征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逐渐兴起,成为兼顾农业生产经营长期激励和促进农业分工与专业化发展的有效途径。但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蓬勃发展的态势背后,仍然存在很多很严重的问题,而且与发达国家相比,其对农业分工和专业化发展的推动也非常有限,这成为本研究的现实背景和出发点。
与此同时,学术界对农业分工与专业化的研究存在明显不足。文献大多致力于对农业分工与专业化的作用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但缺乏对农业分工和专业化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与机理的研究。国内虽然有些文献提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促进农业分工演进和农业专业化发展有效途径的观点,但也是主要致力于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育的影响因素、功能和作用、以及组织内部治理结构等方面的研究,对土地细碎化、生产规模超小化背景下如何以保持家庭生产方式为前提有效组织农户参与农业分工和促进农业专业化发展的研究则寥寥无几。本文认为这一问题既是包括中国在内许多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一个严峻政策挑战,也是发展经济学和农业经济学关于改造传统农业的重要研究领域,更是分工与专业化研究领域需要回答的重要问题。
基于以上现实背景和学术背景,本文旨在立足现有研究成果,应用交易费用经济学、农户经济学、合作经济理论以及新兴古典经济学等分析工具,采用逻辑思辨分析、理论模型分析、实证模型分析和典型案例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中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业分工和专业化发展的作用机理进行更合理、更深入地解释,探寻家庭生产方式背景下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育以及农业分工和专业化发展的未来方向。
因此本文要研究的问题是:(1)分工和专业化视角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产生的必要性,(2)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业分工和专业化发展的基本原理。
本文的研究内容包括:
(1)家庭生产方式对农业分工与专业化发展的局限。通过比较农业和工业产业特征的异同,分析农业领域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相交织的特征对农业分工和专业化发展的限制作用;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农业领域特有的家庭生产经营方式如何使单个分散的农户具有弱质性特征,而难以承担农业分工产生的高额交易费用、考核费用、协调费用,也难以承担农业专业化所带来的巨大专业化风险,来分析家庭生产方式对农业分工和专业化发展的限制作用。
(2)家庭生产方式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产生的必要性。通过解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产生的现实逻辑,利用新兴古典经济学的超边际模型验证交易效率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产生的决定性影响,分析探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帮助农户在分工和交易费用、专业化和家庭安全之间进行有效权衡、并改善农户家庭兼业化和农民职业化之间的权衡,以及在此基础上比较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市场方式、订单方式、企业方式等其他分工组织方式的优劣,来探讨家庭生产方式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产生的必然性。
(3)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变迁,以及现阶段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呈现出的不同形式和特点。通过对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历程的分析,探讨现阶段更适合推进农业分工演进和专业化发展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产生的历史背景,剖析现阶段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类型以及与农业分工和专业化相关的特点。从改革开放前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到改革开放后农民自发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现阶段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表现出更强的生命力;现阶段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分工演进和农业专业化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4)家庭生产方式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农业分工的协调和促进。农业分工能够给参与分工的农户带来分工收益,但同时也必然产生交易需求和交易费用,因此农户需要在分工和交易费用之间进行权衡,而农业的产业特点以及家庭生产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分工演进,本文通过分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如何突破家庭生产方式的限制,帮助农户在农业分工和交易费用之间进行有效权衡,来探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协调和促进农业分工的基本原理。
(5)家庭生产方式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农业专业化发展的促进作用。农业专业化能够给从事专业化生产的农户带来专业化经济收益,但同时带来的专业化风险也会威胁农户的家庭安全,因此农户需要在农业专业化和家庭安全之间进行权衡,而农业的产业特点以及家庭生产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专业化发展,本文通过分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如何突破家庭生产方式的限制,帮助农户在农业专业化和家庭安全之间进行有效权衡,以及改善农户家庭兼业化和农民职业化之间的权衡,米探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业专业化发展的作用原理。
本文的研究结论包括:
(1)家庭生产方式对农业分工与专业化发展的限制表现在:①家庭生产方式使分散的单个农户支付搜寻成本、检验成本、监督考核成本和协调成本的能力较弱,从而限制了农户家庭获取分工经济的能力和程度。②专业化生产大大提高了农户家庭面临风险的可能性,削弱了农户通过多样化生产规避风险的有效性;而且,保障家庭安全的紧迫性以及农业的生态多样性、生产季节性、劳动投入非连续性等因素也限制了农户家庭专业化生产的意愿和能力。
(2)农业分工是农业专业化的必要非充分条件,从农业分工到农业专业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从农业分工演进到农业专业化发展是质的飞跃。参与农业分工的主体一旦进行了农业分工选择,就决定了其从事农业专业化的方向,但这种选择并不意味着立即能够实现农业专业化,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与工业和服务业分工到专业化的渐进过程相比,家庭生产方式使农业分工到农业专业化的渐进过程更加漫长,不确定性也更大。
(3)家庭生产方式下单个农户难以通过市场、企业、订单等方式参与农业分工与专业化生产。家庭生产方式下单个农户仅通过市场方式参与农业分工会面临较大的市场不确定性和较高的交易成本,而农业生产的生命过程难以在企业内仅通过权威命令完成,订单方式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交易成本但更容易产生机会主义风险,严重影响订单的稳定性。因此,家庭生产方式下,市场、企业、订单这些分工组织方式都不适合单个农户参与农业分工与专业化的发展。
(4)分工和专业化视角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产生的条件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农业分工的协调效率高于市场交易效率并能使参与农业分工的农户获得更高的效用水平。交易效率的提高是农业分工演进的必要条件,只有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农业分工的协调效率高于市场交易效率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才是农户参与农业分工的必然选择;而当农户从事专业化生产所需的学习成本越低、专业化收益越大时,农户越容易通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分工;交易服务从农产品生产和销售中分离出来,以及交易服务的交易效率的提高能够增加参与农业分工的农户所能获得的效用水平。
(5)分工和专业化视角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产生的必要性在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既能够保证家庭生产方式对农业生产的长期激励,又能够降低单个农户的交易成本、提高单个农户的抗风险能力,使单个农户能够获得更多农业分工和专业化发展的好处。家庭生产方式有效调动了农民的农业生产积极性,是现阶段最有效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但单个农户参与农业分工并从事专业化生产必将面临高额交易费用和巨大专业化风险,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以保证家庭生产方式对农业生产的长期激励为前提,通过合作方式使单个农户有机联系起来,并保证单个农户具有剩余索取权,能够有效降低单个农户的交易成本、提高单个农户的抗风险能力,使农户能够获得最大化的农业分工和专业化经济净收益,从而促进农业分工和专业化发展。
(6)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改善农户对分工与交易费用的权衡、专业化与家庭安全的权衡、农户家庭兼业化和农民职业化之间的权衡,提高农户获取分工经济和专业化经济的意愿和能力,促进农业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协调成本、考核成本以及扩大市场范围改善农户对分工与交易费用的权衡效率,拓展农户分工经济的范围,提高农户参与分工的意愿和能力。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降低专业化风险、提高风险规避能力和专业化生产收益帮助农户更好地在专业化与家庭安全之间、农户家庭兼业化和农民职业化之间进行权衡,促进农业专业化发展,同时还通过提升农户的个人专业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的迂回化程度和标准化程度增强农户的专业化生产能力和信心。
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
(1)研究视角的创新。对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现有研究多从制度、模式、治理结构等角度进行分析,而本论文从农业分工和专业化发展的视角出发,研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产生的必然性,以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农业分工和专业化发展的促进作用,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研究打开了更广阔的研究视野。
(2)研究内容的创新。①充实了农业分工和农业专业化的概念框架,分析了家庭生产方式对农业分工和农业专业化的限制作用。②从促进农业分工演进和农业专业化发展的角度揭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产生的必要性,拓展和完善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研究的理论框架,丰富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研究的内容。③阐明了家庭生产方式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有效协调农业分工和推动农业分工并促进农业专业化发展的作用机理,为小规模经营和土地细碎条件下传统农业的改造和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提供了理论支持和经验借鉴。
(3)研究观点的创新。通过研究提出农业分工是农业专业化的必要非充分条件,从农业分工到农业专业化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能够帮助农户在分工和交易费用、专业化和家庭安全之间进行更好地权衡,并改善农户家庭兼业化和农民职业化之间的权衡,从而促进农业分工和专业化发展等一系列新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