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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协议(VAM,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直译为估值调整机制,近些年随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天使投资(Angel Investment)等来自金融制度发达国家的投资机构一道,快速进入我国资本市场视野。作为公司股权融资中被普遍使用的技术性工具,对赌协议在我国现阶段的存在和发展具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但由于对赌协议的核心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常有相左之处,进而产生诸多矛盾。一方面表现在我国场内资本市场对对赌协议的容忍程度与企业融资需求程度的矛盾;另一方面体现在在触发对赌条款后,由于相关法律规范不健全,导致对赌无效,冲击我国契约信用体系。新形势下的投融资环境为我们提出了新的思考,本文的目的在于,以近些年涌现的对赌协议案例着手,还原其作为价值调整机制的本源,总结对赌协议的性质、存在价值与成因、分类方法,并完善相关观点,对如何规避与现行法律的冲突、平衡投融资双方利益提出观点,推进我国从认识对赌协议到掌握并利用对对赌协议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