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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贯穿民法始终,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公平原则作为一项民法基本原则,其目前在审判实践中的应用日益广泛。审判实践在对公平原则的适用过程中反映了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反思。因此,本文旨在对公平原则适用问题进行探讨,以为司法实践提供有益的借鉴。本文主要从五个方面,力求对公平原则适用的相关问题进行系统的阐述、分析。本文第一部分阐述了对公平含义的界定和理解,以从多个角度加强对公平原则的认识。第二部分论述了公平原则在民法一些重要领域中的体现,以凸显公平原则在民法中的地位,表明加强对公平原则的研究有其必要性。第三部分简单论述了公平原则的道德基础,公平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实际上是道德的法律化,在这一基本原则背后,有着深厚的道德基础,囚此,司法实践中在适用公平原则时,也应考虑从此道德的角度来进行考量。第四部分也就是本文的重点是结合案例,从司法审判实践的角度,阐述在审判实践中公平原则的适用状况及问题。本文主要分析了在审判中适用公平原则出现的两种情形,一是在有明确的法律规则的前提下,能否直接适用公平原则,及直接适用公平原则的条件;二是应基于何种价值判断标准来适用公平原则。对于前一种情形,学界也普遍认为,为了个案正义可以优先适用法律原则,但对法官在优先适用原则时的自由裁量权行使问题研究较少,法律也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审判实践中,针对此种情况出现了一些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其加以探究,以完善司法审判,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同时,适用公平原则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法官首先需要进行价值判断,价值判断基准的不同可能直接导致不同的案件结果,因此,我认为,法官作出价值判断应遵循一定的客观标准。司法裁判实践既应注重裁判的形式合理性,也应注重实质的公平正义的实现。法律不应是“冷冰冰”的法律,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应将法律的判断标准与社会的判断标准相融合,对公平原则的适用问题尤其如此。本文主要采用了历史的方法、比较的方法等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