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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长江流域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等政策的出台实施,长江航运业进入了前所未有的迅猛发展阶段。与此同时,长江水上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1986年-2009年24年间,长江干线(长江海事局辖区)共发生一般以上水上交通事故3278件,死亡3174人,沉船1363艘,直接经济损失60657万元。长江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管理实施方法研究有利于明确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海事局、长航公安局、长江航道局和三峡局在长江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管理中的责任,提出保证各部门有效履行职责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本文在长江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管理机制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对水上交通事故统计的范畴进行了界定,对水上交通事故进行了分类,并按照事故结构理论和系统论的观点,对各类事故的成因进行了分析。论文对预警信息进行了分类,分析了各类预警信息的特点,根据实际进行了长江航务管理局及各下属部门的安全预警职责划分,明确了预警信息归属部门;根据预警职责划分,确定了长江水上交通安全预警流程,信息采集、发布方式、响应程序。对长江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管理平台进行了需求分析,明确长江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管理平台的用户主体以及平台可实现的功能,通过对管理平台的功能定位分析,构造了可实现长江水上交通部门各子系统的集成、预警信息资源共享的逻辑框架、物理框架;站在行业管理角度,进行了长江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系统实证研究。长江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管理的实施需要相关建议和保障措施,包括统一思想、明确职责,构筑分层管理模式,着手推行长江干线预警管理制度,开发长江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管理平台,加强各部门协调合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等等,为长江水上交通安全预警机制的实施提供方法与措施上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