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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公正是我们所追求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2010年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导进行了量刑规范化改革,它包括两条途径:实体和程序途径,两个途径同样重要。侧重倚赖实体法的途径来解决我国量刑不公的问题显然是不够的,必须同时进行程序改革。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也体现出了对量刑的重视,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推动了量刑规范化改革,保障了公民权利。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已基本确立了“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但这只是庭审过程的微小调整,量刑并没有真正的独立,只有从程序法的角度进行切入将量刑程序独立出来,并结合我国各地的司法实践,建立适合我国的定罪程序与量刑程序相分离模式,才能实现公正正义。在我国,量刑程序的缺失是一直存在的问题,构建和完善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多方面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