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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1990年代以来,我国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农村、农民、农业问题已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而“三农”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农村资源被过度转移的结果。为促进农民收入的提高,增加对农业、农村的信贷投入是解决措施之一。但在农村金融领域,从我国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对农村信贷资金的供给看,农业银行在商业化改革以来逐渐收缩农村业务,已经成为名义上的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并不面向农户和一般的农村企业,且近年来发放的贷款规模在不断下降;农村信用社存在着历史包袱沉重、产权关系不清、监管体制不顺等问题,虽然自2003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以扶持,但上述问题依然约束着农村信用社的发展;邮政储蓄机构则只储不贷,具体的改革进程屡被推迟。在正规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农户和农村企业更多地从非正规金融渠道获取资金,但非正规金融也存在利率高、易引发金融风险等问题。要增加农村的信贷资金投入,就必须从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两个方面解释我国农村金融制度的变迁过程、分析影响制度变迁的背后因素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在此基础上提出改革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调整非正规金融政策的建议,解决农村发展过程中资金约束问题,从而达到促进农民收入提高的目的。本文以农村金融制度的变迁作为选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已有的文献讨论中,国外涉及金融制度变迁的有关文献中,针对我国金融制度变迁的研究相对缺乏,而对我国农村金融制度的研究则更少。我国学者对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研究中,对制度变迁内在影响因素的分析不足,同时缺乏长时期的数据量化以及对农村正规和非正规金融制度的关系和效率的分析。而对农户和农村企业在金融领域内行为的研究多是个案性质的,尚有待总结和归纳。因此有必要运用新的分析框架来解释我国农村金融制度的变迁过程,弥补已有研究的不足。 本文在“制度一行为”的框架内分析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将农村金融制度和各经济主体(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户、农村企业)行为之间的关系作为分析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过程的主线。作为制度的制定者,中央政府追求收益最大化的行为决定了我国农村正规金融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中央政府还通过出台政策、法规的方式对非正规金融制度的演变产生影响,而其他经济主体的行为、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性和外部环境等条件又约束着中央政府的行为。在正规金融制度及其他制度安排的约束下,农户、农村企业和地方政府对潜在收益追求的行为产生了非正规金融制度。由此决定了我国农村正规金融制度强制性的变迁过程和农村非正规金融制度诱致性的变迁过程,以及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