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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韦伯官僚制下价值中立、埋头执行的旧式官员的是,我们现代公共组织成员拥有较大的自主性;不同于卢梭社会契约论中只为公众谋取利益、甘当人民公仆的理想官员的是,我国公共组织在很多时候一味的享受了公民让渡的权力,而忽视了公众的利益需求。追溯现实,不可否认的是,自主性过大和公共权力滥用的确部分原因在于监控法制和措施的缺乏,但更深刻的内在原因则是公共组织伦理自主性的缺乏。研究公共组织伦理自主性,如何从内在去规约公共组织纷繁复杂的违背公众利益的滥象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同时对于我国现阶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现实意义。本文在绪论中主要论述了本论文选题的原因及研究意义,梳理了国内外研究现状,明确了本文的逻辑框架和研究方法,为下文的研究做了准备。研究公共组织伦理自主性,必要的是从相关概念的清晰厘定开始。首先在区分行政组织和公共组织、行政组织伦理和公共组织伦理的基础上,严格界定了本论文主题公共组织伦理自主性的内涵,深刻分析公共组织伦理自主性的本质是为公众利益服务。同时一篇科学的论文是不能没有深厚的理论支撑的,因而本文在接下来的内容里梳理了研究公共组织伦理自主性的理论基础,包括:社会契约论、新公共行(?)理论、双峰对称理论和代理转换理论。同时,我们应该对公共组织基本的影响因素有所了解,主要是从心理因素、文化因素、法律制度因素和利益因素谈起。在基本概念明确的基础上,为了更深入的了解公共组织伦理自主性,本文在第二部分对中西方现实的公共组织伦理自主性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比较分析。首先简要介绍了中西方公共组织伦理自主性发展现状,并从影响公共组织伦理自主性的基本因素,即心理因素、文化因素、法律制度因素和利益因素四个方面进行了比较,得出了西方发达的公共组织伦理自主性对我国的启示以及明确了我国公共组织伦理自主性缺失的现状。接下来总结了我国目前公共组织伦理自主性缺失的表现:集体腐败、唯上级之命是从,知情不举报、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官场潜规则盛行,论述了公共组织伦理自主性缺失具有降低政府公信力、破坏行政文化、危害公众利、影响社会和谐严重危害。第三章首先总结分析了我国公共组织伦理自主性缺失的一系列原因,主要有: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伦理法规的缺乏、伦理的意识形态化、社会外部环境的侵染以及角色责任认识的模糊。在吸取国外经验和总结我国现实原因的基础上,本文从外在监督、内在制约以及公共组织伦理自主性载体的自主性方面对我国公共组织伦理自主性做了成长分析。外在监督主要措施有:建立行政伦理法律与制度、设置行政伦理专门管理机构;内部约束的方法有加强行政道德教育、强化公共责任感、培养超越组织认同;而提高公共组织伦理自主性载体的自主性主要表现在公共决策和政策执行量大方面的高度伦理自主性。第四章是结语,在结合我国目前公共组织伦理自主性缺失严重现状的前提上,重申保持公共组织伦理自主性的重要性,再次总结了本文的观点。接下来分析了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和未来值得研究的领域,并对公共组织伦理自主性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