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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而养老保险又是社会保险的重中之重,它关系到每一位社会成员年老后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是我国政府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养老保险作为二次分配的重要手段,就是要维护和实现好社会公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作为一个全世界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养老保险基本实现了制度的全覆盖。但是在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上,仍然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例如城乡之间、不同人群之间以及不同地区之间,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依然差距较大,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健康发展。我国政府以及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也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本文以养老保险公平问题为主线,以马克思公平观为理论基础,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进行了分析,并针对现存问题,对构建公平的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改革原则和实现途径。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及其研究目的和意义,对目前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整理和归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创新点,即在挖掘马克思公平观的基础上,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在城乡、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进行公平性分析。论文共分三章:第一章马克思公平观的基本理论,是本文的理论基础。本章共分两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介绍了马克思公平观的形成和发展,其是在批判地继承前人优秀的理论成果之上形成的,包括西方哲学体系和空想社会主义者的理论精华,政治经济学的相关理论也是马克思公平观的重要理论基础。其发展历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马克思仅仅将公平看做是抽象的和超越历史的。第二阶段马克思对公平实现前提条件的物质内容和社会内容进行了研究。第三阶段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对社会主义公平的要求以及实现途径进行了确立,使公平的理想性和现实性的统一得以体现,这是马克思的公平观形成的标志。第二部分介绍了马克思公平观的主要内容,包括阶级性、历史性和以人为本,保障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等内容。第二章是马克思公平观下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现状分析。本章从我国城乡“二元”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双轨制”养老保险制度、东中西部不同地区之间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及“碎片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四个方面,运用马克思公平观的基本理论,分析了其间存在的不公平性。第三章在第二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进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公平的改革原则和实现途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遵循马克思公平观,打破城乡和身份壁垒,改革要具有长远性,遵循一体化原则。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首先要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体系。第二,完善农村地区的养老保险制度,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财政倾斜,加快推进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改革。第三,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并实行不同的补充养老保险方案。第四,提高我国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实现养老保险的“四个统一”,即“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资金”。最后一部分是本文的结论。养老保险作为一种社会再分配手段,对于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提高社会养老保险的公平性对于我国社会和谐稳定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针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现阶段的状况,要提高其公平性,应遵循马克思公平观的原则,建立一套健全的养老保险制度法律体系、完善农村地区的养老保险制度、统一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