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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能源生产和使用方面,陕西在全国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2010年陕西省又被国家确定为低碳经济试点省份,陕西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中也有二氧化碳减排17%的目标。建立碳交易市场能够更有效的降低碳排放,从而实现陕西省“十二五”规划发展低碳经济的目标。在分析碳交易的经济一环境机理的基础上,使用排放因子法对2001-2010年陕西省碳排放总量以及2010年分行业碳排放量进行测算,通过对区域、行业间能源利用结构及变化趋势进行研究,得出陕西省碳排放特征,并对目前已实行的不同碳交易模式进行比对分析,结合陕西省的特点,探索具有可操作性的碳交易模式,得出结论:(1)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陕西省能源消费增长较快,多年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能源消费结构较稳定,以煤炭为主,而与能源相关的消费又是消费方式的主要方面。(2)陕西省2001-2010年碳排放量为8011.0、10004.53、21690.09、21031.33、25325.75、29298.44、27890.61、32450.93万tC02,年平均增长率约为18%。就能源分类排放情况来看,煤炭排放量占到总排放量的比值长期稳定在80%左右。(3)2010年陕西省主要行业碳排放状况为:热电行业101041.27Kt、交通运输业17447.06Kt、炼焦8316.56Kt、钢铁行业10001.99Kt、水泥行业17047.02Kt、合成氨行业4001.61Kt、农业1026.9Kt。(4)陕西省单位GDP能源使用量(能源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量(碳排放强度)均在逐年下降;人均水平上的经济增长已经超过了碳排放增长,有趋向于高经济增长、低碳排放的趋势;目前,经济增长的需求是拉动陕西省碳排放增长的主要因素。(5)陕西省具有总排放量大,减排潜力高的特点,而且分地区和行业来看,能源利用效率以及减排成本存在明显差异,这构成了区域以及行业间开展碳交易的前提。(6)陕西省碳排放交易应该按照不同时期的特点,分三期进行:第一期以CDM项目合作开发为主,自愿减排试点为辅,同时对区域性、行业性碳排放基准的测算、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系统的建立等前期保障工作的进行;第二期参考现有SO2排放权交易中排放量化控制原则,交易模式类似于CCX,以自愿减排市场为主体,排放权的分配以免费分配为主体,对重点行业的碳交易拍卖二级市场进行探索;第三期则是类似于EU-ETS的基于配额、拥有完善一、二级结构的全国性碳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