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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和重要一环,其中打造自治、法治与德治三者高度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及社会有效治理的应有之义。当前,自治、法治与德治建设虽然初显成效,但在具体实践中也面临了一些堵点和难点。找出阻碍三者更好融合的“病灶”,推进三者高质量融合,是新时代推进基层社会有效治理的必然要求。因此,有必要研究自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建设实践中的困境及对策,从而更好地发挥三者的协同效应,形成协同治理的格局,实现基层社会善治的目标。本文以建德市三都镇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具体实践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存在的局限性,并运用协同治理理论和国内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经验来提出优化路径,从而对完善现有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和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进行探索。文章首先介绍了研究的背景、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的概括、研究的方法、难点和创新点。然后阐述了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分析了自治、法治、德治的内涵及其关系,阐述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内涵,同时介绍了善治理论的缘起和发展、协同治理理论的基本内容和核心观点。重点以建德市三都镇为例,首先简要介绍三都镇社会治理的基本概况,介绍三都镇“三治融合”建设的现状,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分析三都镇“三治融合”建设情况,指出存在的局限性。并运用协同治理理论对基层“三治融合”机制进行探析,最后运用协同治理理论提出完善“三治融合”建设的对策。研究认为,当前三都镇“三治融合”存在如下问题:从治理主体来看,三者“融合度”有待提升;从治理过程来看,运行“规范化”有待提升;从治理目标来看,价值“一致性”有待提升。研究认为,基层“三治融合”机制的制约因素主要有:政府部门之间权责边界不清、协同治理迟缓与乏力、基层干部队伍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待提高。最后,文章提出三个方面的对策建议:构建多元主体间的协同关系;完善协同治理机制;坚持“整体论”优化职能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