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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生活垃圾的产量也在与日俱增。2000年我国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18亿吨,2008年我国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54亿吨,比2000年增长了近30%。生活垃圾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多个城市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境。一方面生活垃圾因含有多种污染成份,在一定条件下会产生生物的、化学的和物理的转化,从而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若处置不当,则可能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更甚者是引发危险事故。另一方面生活垃圾含有很多有用的物质和资源,若合理处置,能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因此合理的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对减少污染、节约资源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我国生活垃圾污染防治还处在起步阶段,生活垃圾污染现状还比较严重。目前我国生活垃圾产量不断攀升,污染严重,资源回收率偏低。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综合的工程,需要科技、政策、法规、管理等手段齐抓共进。但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制度,对于指导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具有其他手段不可比拟的作用。完善的法规和法律制度,可以明确规定相关主体权利、义务、责任和相关的标准,对于保障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具有强制性作用。因此针对我国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法律对策、建议,对于指导我国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具有重要作用。随着对生活垃圾污染的重视,目前我国已经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这些法律法规对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生活垃圾回收处置起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国相关法规和法律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生活垃圾分类施行困难,公众参与不够全面,商品包装污染严重,生产者责任延伸没有完全确立等。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情况相比,美国、日本、德相关法律制度比较完善。发达国家完善的垃圾分类回收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环境押金制度、公众参与制度,使这些国家生活垃圾产量不断减少、资源回收率不断提高。因此要改善我国生活垃圾污染现状,应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借鉴发达国家完善的法律制度,完善我国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相关的法律制度。针对我国生活垃圾资源利用率不高的现状,应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明确垃圾分类的标准。我国生活垃圾中商品包装是很重要的部分,因此应完善我国商品包装的相关法规,减少废弃的商品包装量,进而减少生活垃圾的产量。生活垃圾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公众参与是治理生活垃圾不可缺的重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