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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在我国是从1994年开始实行的,至今已有14年历史。在这14年时间里,出口退税政策由最初的“先征后退”演化为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继而对个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实施出口免税;在这14年时间里,退税管理手段由最初的单证管理发展为信息管理,退税审核由最初的单证审核发展为信息审核;在这14年时间里,据不完全统计,由国家税务总局及以上单位印发有关出口退税政策文件360个以上1。经过14年的改革和探索,我国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逐渐走向成熟和稳定。作为一名从事出口退税工作的税务工作者,作者对现实操作中我国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存在的问题理解较为深刻。因此,基于实践中的具体问题,通过对国外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的学习和借鉴,进而提出优化现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具体建议和措施。运用毛泽东同志的“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真理,将现实问题升华为理论,实现从实践到理论的“进化”,再用理论来指导实践,从而完成从理论到实际的“优化”。本文从我国现行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通过对国外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的比较和借鉴,认为应统一出口退税政策为“免、抵、退”税制度,简化“免、抵、退”税制度,并探讨出口退税优化目标——建立“征退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对于出口退税立法层次过低及退税面过窄等问题,文章简要提出,不作过多无建设意义的表述。在出口退税的理论概述一章中,一是对出口退税理论进行简要的阐述;二是分析了对出口退税的含义,简述了出口退税在增强产品国际竞争力、实现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就业创造以及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等方面的作用;三是对出口退税与相关范畴之间进行了辨析,主要是对出口退税与出口货物零税率、出口退税与出口补贴之间进行了区别,以便读者对出口退税政策有更好的了解和认识。在对现行增值税出口退税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一章中,一方面从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发展沿革入手,对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发展脉络进行简要回顾。另一方面,指出了现行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中存在的五个主要问题,一是出口退税运用范围窄;二是管理办法不统一,不同类型企业分别实行“先征后退”税、“免、抵、退”税、出口免税的政策,导致了政策和管理操作上的复杂性;三是“免、抵、退”税的计算办法、计税条件和计税依据、“单证备案”、数据调整方面所呈现出来的复杂性和不可操作性;四是退税与征税不衔接、导致操作复杂、容易发生骗税,五是出口退税立法层次低、骗税打击缺乏力度;最后,从发展历史、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以及税收信息化手段的“倒逼”等个三方面,对现行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主要问题的成因进行了剖析。文章还对国际上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简要介绍,对最早实行增值税国家的法国、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比较健全的意大利、与我国现行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相近的智利和阿根廷、以及退税范围较广的台湾四个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介绍,从退税范围、退税方式、管理办法以及骗税处理等方面的总结经验。同时,文章提出了优化我国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的所必须遵守的国际惯例、属地管理以及宏观调控三大原则,并从四个方面对优化我国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探索:第一,从简化退免税计算办法、简化退(免)税计税条件、引入了出口货物专用发票取代“单证备案”管理办法的思想等三个方面优化“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为提出统一实施“免抵、退”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打下基础;第二,提出了建立以“免、抵、退”税为主、出口免税为辅的统一的出口退税管理体系,消除因出口退税管理办法不一致形成的差别待遇;第三,提出了“征退一体化”的出口退税管理方式最终取向,并对“征退一体化”的涵义、现实意义、基本要求等进行了探索性研究和分析,解决现行出口退税管理办法中征退税脱节而容易发生骗税的问题;第四,对提高出口退税立法层次的重要性进行了简要阐述。最后,通过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强对外贸易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以及坚持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调动地方政府对打击出口骗税的积极性,从技术和体制上确保我国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的改革和优化。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于出口货物专用发票引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模式,或直接将现行较为完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报税、认证、抵扣等管理办法应用于出口货物专用发票,以解决征退税关系脱节的现实问题,从而取代“原始”的出口货物“单证备案”管理办法。这一管理模式的引入不但为“征退一体化”管理铺平了道路,同时也为简化“免、抵、退”税计算和管理提供了支持;二是对“免、抵、退”税计算方法进行了简化,将现行的退(免)税计算过程所涉及的10个理解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概念减少到浅显易懂2个,使其容易被大多数人掌握和接受;三是提出生产企业、外贸企业统一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消除差别待遇;四是开创性地提出了“征退一体化”的管理模式,使出口退税成为税收日常管理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