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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的主体作用发挥得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深入,人们对主体性的认识也在逐步的加深。
科学技术推动着社会的发展,它作为一种主体把握生活世界运动规律和改造自然界的有效方式,使人类先后创造了两个空间——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虚拟现实是信息社会发展的产物,它已经深入到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并影响着人们的思维和行为。它的产生使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客观物质实体,人们的主体作用的发挥也不再局限于客观物质世界,而是已延伸到了虚拟现实里。尽管虚拟现实中一切都是虚拟的,但它们的存在都是具有客观性的,是以现实世界的事物为“原型”,把现实里的不可能变为可能。虚拟现实中人的仿真性、交互性、人工性和沉浸性等特征使“现实的人”主体作用扩延到虚拟现实里,并形成虚拟现实的主体,从事虚拟实践。虚拟现实中人的主体性和“现实的人”的主体性在其目的性、创造性和自主性等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也有相应的区别。虚拟就是虚拟,不能等同于现实。尽管虚拟现实中人的主体性在虚拟现实里有很大的自由性,但并不是没有限制的。因为不但虚拟现实的发展程度受数字技术水平高低的制约,而且虚拟现实中人的主体性的发挥也要受到“现实的人”.的主体性发挥的影响。
事物总是两方面的。科学技术在推动社会进步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因为虚拟现实技术能把现实里的不可能变为可能,所以人们能够在虚拟现实里勾画出自己设计的“理想世界”和一个虚拟的“自己”。由此,一些人越来越沉溺于虚拟现实里来逃避现实世界,从而造成人的心理特征和身体素质的分离,这在主体性还不完善的青少年群体中更为突出,这种现象使人的主体性在某些方面受到削弱。但只要人们能够正确对待虚拟现实,摆正人的主体性位置,承担起社会责任,那么虚拟现实对人的主体性发挥的负面影响就会降至最低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