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可持续发展已经变成当今世界的一大共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类生存的环境却日益恶化,雾霾笼罩着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经济的持续发展与环境的不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显得日益明显。因此,政府正试图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对环境污染型企业的打击力度,但是由于重经济、轻环境的思想的充斥,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拉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依然允许一些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的长期发展。而银行作为这些企业的主要融资方,一方面迫于地方政府的压力,另一方面从自身经济效益的角度考虑,仍然给这些污染型企业融资贷款,根本不考虑绿色经济的发展。由于绿色经济的发展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与防治环境恶化的有效途径。因此,绿色信贷的提出正是遏制高污染、高耗能企业扩张的最有效的措施。然而,现阶段我国绿色信贷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比如,绿色信贷政策可操作性和执行力不强,而且现行政策更加注重对环境问题引发的金融风险的控制,而在如何落实优惠性绿色信贷产品方面则相对滞后,缺乏相应的绿色金融产品;我们不仅缺乏统一的绿色信贷评价标准,而且也没有有效的绿色信贷奖惩机制以及健全的绿色信贷信息披露和信息共享机制,最主要的是我国至今没有一部专门针对绿色信贷制定的法律,在相关的环保法律中,也没有体现银行绿色信贷的内容。因此,我们应该借鉴国外成功的绿色信贷实践经验,重视法律法规的建设和重视环境标准体系的建立等,不断完善我国绿色信贷体系,从法律层面推进我国绿色信贷的执行,构建我国特有的绿色信贷法律体系。本文的研究建立在经济可持续发展理念、银行环境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上采用实证分析法、比较研究法、案例研究法、归纳法等,分别对我国兴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的现状、国外绿色信贷的现状、和我国某地商业银行之间执行绿色信贷的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针对绿色信贷在我国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方案。本文的研究目的:一是为了能够将绿色信贷政策提升到法律层面,运用法律的思维和角度来合理引导银行资金和贷款走向,加大对绿色节能企业的扶持力度,减少对污染型企业的融资程度,从而实现银行资金的绿色配置。二是为了运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等对绿色信贷进行研究,从而贯彻落实国家绿色信贷环保发展理念,进而构建绿色经济、绿色生态、绿色社会为一体的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