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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所讨论的“小产权房”是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税费,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产权证明,而没有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的价格相对低廉的房屋。前几年商品房的价格迅速增长,“小产权房”因其价格优势而得到很多购房者的青睐。然而,政府部门频频发布政策,对小产权房进行坚决抵制。法院在审理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时也统一司法标尺,一般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近几年,“小产权房”被强制拆除的现象一直在持续上演,这也使得“小产权房”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小产权房”的法律性质不明确,进而导致众多“小产权房”的购买者承担着法律、政策、监管与质量等多方面的风险。购房的城镇居民依法不能持有房屋产权证书,因此当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时购房者的经济利益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由于政府监管力度较弱,房屋本身的质量无法保证;加之,“小产权房”遭到国家政策的强力抵制,可能造成部分在建或已经建成的“小产权房”被整顿甚至强制拆除的结果。“小产权房”能从星星之火发展至燎原之势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共同促成的。最直接的经济因素是前几年城市房价的大幅增长,部分购买力有限的消费者把目光转向了“小产权房”。一方面城市化快速发展导致的城市住房需求剧增与城市保障性住房体系不完善之间的矛盾形成了城市住房严重不足,加之政府部门监管力度较弱,为“小产权房”的萌芽和迅速成长提供了有利空间。另一方面,法律的漏洞和城乡二元土地结构也使得各利益主体在利益驱动下竞相分割“小产权房”这个“大饼”。由于“小产权房”形成原因的复杂性、现存规模的庞大性、管理的紊乱性及处置的高度敏感性等多方面原因使得“小产权房”的处置问题陷入困境。然而,为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购房者的利益和农民的基本生活,有必要对现存的“小产权房”进行合理的处置。本文本着利益最大化、区别对待和循序渐进的原则,对处在不同建设阶段和销售状态的“小产权房”进行分类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