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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内设机构是法院审判权得以具体落实和保障的基本载体,反映了审判职能在法院内部的基本架构和整体布局。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革新,科技和社会革命带来纷繁复杂,使得法院司法审判事务和司法行政事务不断交织,以面对日益繁杂的司法挑战,我国基层法院内设机构由此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研究试图以样本法院为例揭开基层法院内设机构的前世与今生、当下与未来,主要采用实证研究和历史研究的方法,分为五个部分对基层法院内设机构变迁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引言。本部分阐明了文章研究的背景、文献综述、研究方法与材料以及研究框架。第二部分基层法院内设机构变迁描述。本部分梳理了样本地区基层法院的审判业务机构、审判管理机构、司法行政事务机构从1978年到2018年变迁过程,并进一步提炼了每一类内设机构的变迁特征。梳理发现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基层法院内设机构的变迁表现为:第一步由于审判业务量增加带来数量及类型上审判业务机构的增设。第二步由于加强对案件业务的管理而增加审判管理机构和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机构。审判业务机构和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机构的先后成长共同构筑了基层法院司法职能的变迁。第三部分基层法院内设机构变迁解释。本部分从四个维度解释了基层法院内设机构增长的原因在于案件数量增长及纠纷解决功能的强化使得审判机构膨胀、司法人员的行政化晋升方式使得内设机构成为解决法官晋升的重要途径、科层制的法院管理体制以及基层法院深嵌地方党政治理体系。第四部分基层法院内设机构变迁评析。本部分分别分析了审判业务机构分庭而治的合理性和类型多样且分案不均的客观不足,以及审判管理机构取得的成效和管理分散且服务不力的低效,司法行政事务机构数量臃肿且职能混同。第五部分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展望。本部分在整体上分析了内设机构存在的问题为内设机构数量增多并膨胀、职能分工细化并交叉、审判职能运行被挤压等无序状态。在当前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和人财务省统一管理的司法改革对法院内设机构的宏观影响下,提出构建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其中审判业务机构应当因地制宜建立审判组织,非审判业务机构应当构建面向服务审判的扁平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