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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收购MBO(Management Buy-Out)起源于英国,是杠杆收购LBO(Leverage Buy-Out)的重要形式之一。MBO为公司的管理层提供了一个自我创业和自我实现的机会,受到管理层的青睐。同时,MBO有利于目标公司绩效多方面的提高。实践证明,国外MBO在降低代理成本,激励内部人的积极性和改革企业的经营状况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999年,随着四通公司的改制,MBO逐渐地被我国企业和学术界所关注,我国经济学界和企业人士才开始慢慢了解真正意义上的MBO。支持者认为MBO在我国的经济环境当中可以起到如下积极作用:明晰产权、提高资本市场运作效率;实现人力资本价值;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等 虽然MBO在国外是一种非常成熟的并购方式,但是在中国,MBO的具体操作过程中却出现了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收购价格有失公允,导致国有股的应有价值没能实现,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管理层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暗箱操作、收购者资金来源不明、收购主体合法性难以保证等。 由于担心大规模实行MBO可能会导致过大的风险,2003年4月,MBO被紧急叫停,财政部在给原国家经贸委企业司《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中说,相关法规完善之前,暂停受理和审批上市和非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待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措施后再做决定。 2003年8月国资委建制初成,有关上市公司涉及MBO的公告开始增多;2003年年末及2004年年初,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