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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稽查是我国海关为有效解决人力资源不足与监管业务量大幅增长、严密监管与快速通关两大主要矛盾,在充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海关外部审计经验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新型海关监管制度,在我国海关历史上出现不到20年时间,已经成为海关后续监管的核心力量。我国海关现行稽查制度分为常规稽查、专项稽查和验证稽查三种方式,其中,常规稽查因其具有的主动性、计划性、全面性和覆盖性的特点,在海关稽查制度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海关稽查制度经过近20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表现出一些问题。本文选择以常规稽查为对象进行研究,能够更加全面地反映出目前我国海关稽查中存在的诸如定位不稳、实施不力、信息不畅以及成效不明等多方面的问题;同时,以常规稽查为研究目标,将能够使研究的成果更加广泛地应用于海关稽查的具体实践。本文尝试从海关常规稽查机制创新的角度出发,通过分析现行机制的成效和不足,阐释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探索建立更加符合其职责定位和任务要求的工作机制的目标、原则与实现路径,希望能够对优化整合稽查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量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为完善海关监管做出贡献。在研究过程中,主要以整体性治理理论为指导。整体性治理理论是当今公共管理理论发展的一个新阶段,日益受到关注并被越来越多的国家运用到政府管理改革的多个领域,它针对的是在新公共管理理论指导下进行的政府改革所导致的“碎片化”状况,从确立符合公共利益和责任的治理目标、强化部门间的分工合作、注重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和重视整合、协作与整体运作等方面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理论指导。本文首先对我国海关稽查制度的发展进行回顾,结合对青岛海关常规稽查工作实践的评估,分析了常规稽查机制存在的4个方面的问题,运用整体性治理理论,探讨了常规稽查机制创新的目标、原则和实现的具体路径。常规稽查机制创新目标应当是使稽查与海关其他监管环节和方式之间在充分沟通与合作的基础上,通过有效的协调整合,共同作用于海关整体监管目标,各手段之间互为补充,相互强化,实现海关整体的无间隙监管与服务。创新应依照科学明确定位、坚持风险导向、协调稳步推进和强化科技保障为原则开展。具体的实现路径上,分别论述了职责定位、实施方式、技术支持和绩效评估4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以往有关整体性治理的研究,都更多地将注意力集中在政府或政府中的部门这些本身就是以“整体”的形象出现并实施治理的对象上,从“整体”的角度自上而下地研究如何实现功能整合、机构协作或精简以及效能提高等问题。然而,整体性治理理论并非只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单向理论,讨论整体中的某个具体部分如何经过机制的创新从而为实现整体性治理做出贡献,这种自下而上的研究思路也应当是整体性治理的题中之义。本文就试图在这个方向上进行研究,从常规稽查在海关稽查这一整体中以及海关稽查在海关监管这一整体中所处的“部分”的角色出发,探讨其机制的创新可以为海关的整体性治理起到何种影响和作用以及实现机制创新的具体途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