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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不良资产成因的历史必然性分析和对国外资产管理公司不同模式的研究,寻找到适合我国国情的处置不良资产的资产管理公司模式。 文章首先运用一般均衡方法论证了我国产生不良资产的必然性,看到不良资产对经济有负面影响的同时,更用经济模型从数理方面论证了,产生不良资产的贷款保证政策是实现社会总剩余最大化和促进就业的最优政策,而我国的金融和税收体制方面的改革也印证了这一结论;再分析了资产管理公司的不同模式及不同模式的优缺点和成功条件,并借鉴现在东亚国家,尤其是泰国资产管理公司的实际经验,发现在法律环境不是很完善和不良资产主要是系统性和体制性的情况下,较之其他模式的资产管理公司,中央集权的资产管理公司不仅能较好的减少产生新的不良资产的道德风险,而且也能较好地解决剥离不良资产过程中的问题,从而总结出对解决我国不良资产问题和资产管理公司模式有益的启示;最后在前面论述与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中国不良资产形成的主要原因,明确指出化解我国不良资产的现实选择——成立一家中央集权的资产管理公司,同时阐明了目前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存在的问题和改革及转型的方向。 本文的创新之处表现在: 第一、丰富了国内关于我国银行业不良资产问题的研究。本文以时间为主线,从不良资产形成的历史必然性到现实的处置方式,最后是未来资产管理公司的改革方向。 第二、以前的研究大多仅仅分析不良资产存在的负面影响,且是局部均衡分析,本文则运用一般均衡分析方法,说明了除银行系统外,不良资产对社会福利和就业的影响。 第三、本文的研究结论对我国不良资产的处置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中国的金融税收体制改革印证了第一章的模型结论,在第二章分析了不同模式的资产管理公司的利弊和成功条件的基础上,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实际操作出发,第三章提出了具体的资产管理公司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