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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亲属相盗作为盗窃罪的一种特殊类型,早在上古三代就已存在,并为秦帝国以后各王朝、政权刑事立法明文规定,相沿数千年,其传统中断于共和国成立以后。在西方,在法律中对亲属相盗予以特别规定,至少在古罗马时期就有记载,其传统为现代英美、欧陆国家刑事立法所继承。亲属相盗,这种侵犯家庭成员、亲属财产权益的行为始终受到家庭伦理与刑法规范的双重评价,对其如何规制便涉及到伦理的规范化和法律的伦理化问题。纵观古今中外各国刑法,对亲属相盗的规制模式大同小异,即对盗窃罪一般规范予以适度修正并明文规定之,其精神实质在于和谐社会、和睦家庭、延续亲情,其目的则是于家庭成员、亲属之间实现具体正义,从而保证法的合目的性与安定性。因此,对亲属相盗问题进行讨论,其关键所在莫过于寻求刑法所处具体年代以亲情为核心的世俗伦理要求以及以人性为基点的大众文化样态,也即需探明具体的生活事实与应然的刑法规范之间的实质性对应关系。就今日中国刑法的科学化而言,笔者的基本立场是“欲知今日,先知过去;欲明中国,先明西方”,对古今中外以往刑法遗产和现代刑法实然进行梳理分析并去芜存真,目的不是“复古”而是“维新”、并非“崇洋”而为“惠中”。因此,本文的时间纬度大体依据社会形态之顺序演变纵跨数千年,探寻刑法之中亲属相盗特例的沿革、演变;本文的空间纬度大体依照法律理念与模式之不同横向对比英美、欧陆各国,探讨亲属相盗的立法传统与立法原理,分为四章进行论述:第一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亲属相盗,内容为从上古三代到民国时期亲属相盗的概念之演变并为刑法所特别规制的具体模式,对亲属相盗特例设置的伦理基础与文化根基做初步分析。第二章为西方社会的亲属相盗,内容为大陆与英美两大法系部分国家刑法之中,亲属相盗的立法传统,并结合不同的立法样态对亲属相盗的立法原理进行比较分析。第三章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亲属相盗的立法沿革与司法判例,内容为根据亲属相盗的立法缺失与司法补正,分析两大法源的内在冲突与紧张关系,认为由此而造成了司法实践上的模棱两可、含混不清。第四章为亲属相盗立法的法理分析与立法完善,内容为根据刑法规范需与生活事实具有实质性的对应关系这一基本观点,具体分析亲属相盗立法的人性基础、社会价值与理论根基,同时认为,调和两大法源内在矛盾的可选择路径为根据“亲情阻却事由”原理对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进行改造并上升为立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