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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股权分置改革以来,定向增发已然成为我国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再融资最为重要的一种方式。相较于其股权再融资方式定向增发新股发行具有门槛低、发行环节简便、方式灵活等特点,因此上市公司在融资方式选择时更加倾向于定向增发。然而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在定向增发的过程中,采取操纵发行价格、注入不良资产、虚高注入资产的评估价格等手段进行利益输送。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相关的法律和制度不够完善,同时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中出现“一股独大”的现象,在定向增发过程中大股东具有相对的信息优势和对公司的相对控制权,大股东具有在定向增发过程中运用盈余管理手段获取更多的私人收益。本文通过研究发现,兆维科技大股东在定向增发过程中通过盈余管理的方式来谋取私人收益。针对不同发行对象上市公司采取了不同的盈余管理;在针对大股东注入资产进行的定向增发中,在注入资产价格一定的情况下,发行股票的价格越低大股东在增发新股中将会获得更多的权益,兆维科技在对大股东注入资产的定向增发过程中进行了负向的盈余管理;在针对其他机构投资者进行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时,在发行新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发行新股的价格越高增发新股募集的资金将会越多,股东得到的每股资产增加额也会越大,兆维科技在针对其他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的定向增发过程中进行了正向的盈余管理;由于兆维科技两种定向增发下大股东所控制的资产有所不同,其在采取盈余管理方式上也有所区别,在针对大股东注入资产进行的定向增发中,兆维科技采取了对应计利润的调整、关联性交易、超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注入不符资产及高估注入资产的价格等盈余管理手段;由于在针对其他机构投资的定向增发过程中改变财务报告只能从本公司出发,兆维科技在此次定向增发过程中采取了调整应计利润的盈余管理方式。最后,基于财务业绩进一步检验了其定向增发过程中的盈余管理的经济后果,发现兆维科技大股东在定向增发过程中由于存在通过盈余管理谋取私人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其财务业绩没有得到提升。通过对兆维科技的研究,本文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注入资产质量评估、规范信息披露制度和加强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四个方面,提出规范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建议,避免资本市场出现更多不公允的行为,为今后可能出现的定向增发问题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