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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站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研读文本,对《红字》中所反映的作者对于人生追求的关注进行探讨。
笔者发现,霍桑在小说中不仅表述了罪乃人生既定现实这一思想,还对现实中的人生追求问题给予了深刻思索。作者认为清教法律、法律执行者以及任何教徒都不能剥夺人的追求权力。作者在《红字》中描写了各种各样的人生。小说中的三位主要人物都有各自的人生追求,海丝特将一生献给了爱情,丁梅斯代尔献身于神圣的宗教事业,而齐灵渥斯则用一生来探求知识。他们都在自己的追求中锲而不舍、无怨无悔、至死不渝。在表达了人的追求权力并肯定了人在追求过程中所表现的执着精神的同时,作者指出人生追求要付出代价,并警醒人们无论追求怎样的生活,都不能超过一定的界限,那就是不能侵犯他人人性的尊严。不违背这一限定,他的追求就具有其自身的神圣性,否则他的追求将使其沦为撒旦。珠儿是一个象征,她在用象征的方式言说着霍桑关于人生追求的思索。
霍桑的《红字》引起了一代又一代读者和评论家的关注,不同的人从中得到了不同的启迪,这就是《红字》的魅力所在。本文试图从人生追求这一角度对其魅力进行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