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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长期以来,指令计划和高度管制下的我国铁路承担了较大份额的公益性运输。公益性运输是社会各相关主体对铁路运输企业的社会性普遍服务要求,是运输企业服务业务中取得了社会效益但其成本没有得到完全补偿的部分。制定健全补贴政策对铁路公益性运输服务的有效供给是必要的。本文首先基于外部性理论与利益相关者理论对铁路公益性运输服务补贴进行理论分析,政府必须对铁路公益性运输给予相关补贴才可使铁路运输企业能够朝着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其次,通过对国外铁路政府的支持政策和国内相关行业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的分析,总结了国内外相关政策,在考虑我国铁路运输业现状的情况下对这些政策进行借鉴。通过对国内外铁路公益性运输服务补贴现状及问题的分析,利用可竞争性理论,考虑我国铁路公益性运输服务的运营实际,提出铁路公益性运输服务亏损补贴政策由直接授权经营转向竞争性招投标授权经营的方向。借鉴国内外相关行业的补贴政策经验将补贴方式分为显性补贴和隐性补贴,以公益性运输分类为基础,建议我国铁路公益性补贴分为对线路和产品的补贴,并探讨了建立监督考核制度以完善铁路公益性运输补贴政策的途径。本文结论如下:(1)铁路公益性运输服务得到补贴支持是必要的,合理界定铁路公益性运输服务亏损是给予相应补贴的基础;(2)铁路公益性运输服务补贴应分公益性线路和产品分别进行补贴;(3)竞争性的增加可以更好地实现公益性运输服务的供给目标;(4)给予适当补贴的同时,应制定铁路企业运输服务标准,督促其提高运输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