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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资本要求、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作为商业银行稳健运行的三大支柱,其中最低资本要求首次纳入操作风险敞口的计算,国外商业银行根据自身的规模和风险管理能力,已开始采取巴塞尔协议规定的方法对操作风险进行识别分析、计量评估和监测控制。
我国学术界和商业银行本身对于操作风险的研究起步较晚,各种内部数据的积累工作也不完善。然而一系列金融大案要案的发生,给我国银行业敲响了警钟,操作风险的理论分析、度量研究和监测控制成为减少金融损失,降低大案要案发生的关键手段。2005年3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的防范操作风险的“十三条”,拉开了我国操作风险管理的序幕。
本文在国内外关于操作风险理论研究和计量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首先对操作风险的范畴进行了重新界定,分析了操作风险发生的特点,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操作风险,我国银行业对于操作风险的管理缺陷。
按照巴塞尔委员会分类的方法,本文对比分析了计量操作风险的主要方法,包括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高级计量法,高级计量法中又介绍了内部衡量法,损失分布法,极值法和记分卡法。通过综合分析这些计量方法的优缺点,并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收入模型法来度量我国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选取14家上市商业银行的净利润(NP),真实GDP增速,银行业景气指数(BCI),净息差(NIM),贷存比率(LDR),不良贷款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季度数据,进行面板数据的回归分析,得出我国上市银行操作风险资本占风险总资本的比率,为商业银行风险准备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
在理论分析和实证探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我国商业银行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水平的对策建议,内控制度的和外部监督的进一步完善是我国商业银行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用14家上市银行的季度面板数据对操作风险进行实证研究,模型的设计,数据的选取方式,数据的规模以及分析方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