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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化、地区集团化的深入发展,地理相邻空间范围内的整合进一步加强。然而,依据一种什么样的规则或秩序来进行有效整合,它既不能损害该地区国家行为体的任何利益,达到共同受益的效果,同时也具有长期稳定的特性,是目前国际无政府状态下,区域合作摸索和探讨的主要问题所在。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的综合国力快速上升,正从一个地区大国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大国。而任何一个大国要实现国家对外战略,都是首先从周边地区开始的,中国也不例外。通过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开展区域次区域合作,营造一个和平与发展的周边环境,是中国经营周边的重要路径,同时也是适应中国周边地区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变化的现实需求。在中国与周边国家区域次区域合作进程中,地缘政治权力结构始终是一个重要的变量,必须予以高度关注,并进行深入研究。当前,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区域合作主要是基于地缘条件构建的区域、次区域经济合作,但实际上地缘政治权力结构依然深刻地影响着区域合作的进程,甚至决定着合作的成败。在区域政治权力结构系统中,存在不同的地缘政治权力结构模式,按照行为体实力大小可分为三种类型:强-强模式、强-弱模式和弱-弱模式。不同的地缘政治权力结构模式对行为体在区域合作中的作用和影响也各不相同。目前中国与周边国家区域合作则主要是强-强模式、强-弱两种模式。在“强-强”模式中,大国关系是区域合作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所在。如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涉及中印两个大国,是典型的“强-强”模式。由于印度强烈的地缘政治担忧,对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乃至“一带一路”倡议逐渐采取模糊甚至抗衡的态度,导致了该经济走廊建设的停滞不前。而在上海合作组织建设过程中因中俄两个大国基于共同的利益尤其是政治安全利益协商一致都有意推进区域合作,合作就较为顺利。而在“强-弱”模式中,大国不仅是区域公共产品的提供者,也是区域合作的主要推动者。在这种地缘政治权力结构模式下,区域合作所推进的效率是比较快的。如2016年3月由中国在三亚牵头成立的“澜湄合作机制”,使中国成为区域性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和主导者,进而推动澜湄合作快速高效的开展。对于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区域经济合作来说,主要的启示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一是在地缘政治权力结构影响下,通过经济合作增大周边国家对中国经济上的依存度、并以此促进中国与周边国家政治关系发展的“以经促政”战略的效应已出现递减,而政治互信的重要性日益提升;因此在推进经济合作时,需要从“以经促政”转向“政经兼顾”,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以政促经”。二是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不断增强的经贸合作固然会提升其对中国的依存度,但周边国家特别是大国的地缘政治关切和安全疑虑也在不断销蚀经贸方面的努力和成果。在推进周边区域合作时,通过安全合作及其向经济、政治领域的“外溢”,才能实现区域合作的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发展。三是中国在在推进周边区域合作时应根据地缘政治权力结构不同模式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路径和相应的政治、经济、安全等方面的政策组合,以减小合作的阻力和实现合作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