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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DEC公司总裁简·霍普兰德(J HopLand)和管理学家罗杰·奈杰尔(R Nigel)提出战略联盟的概念以来,战略联盟作为一种新型的组织形式成为管理学界和企业界关注的焦点。在汽车、石化、计算机、通信等行业中企业联盟的形式层出不穷,如美国福特公司与日本日产公司结成联盟共同开发新型汽车;北大方正公司与IBM达成了技术合作联盟等。随着流通业界大规模零售企业及连锁企业的发展、生产制造型企业的产品市场开拓和消费市场的成熟,使物流管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特点是产销之间脱离原来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追求局部最优化的状态,通过整体的有效控制和管理,实现产品供应全过程价值和经营行为的优化。通过组成战略联盟,把分散在现代物流各个环节上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联合起来,实行分工合作,为完成总体战略而动员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和能力来创造市场机会,承担各自的经营风险,并从中分享战略利益。战备联盟较其他各种合作方式的合作范围广泛得多,它是一种偏重战略取向,与企业的长期计划相一致的战略活动。物流业在我国的发展时间比较短,而同时又面临跨国物流公司的竞争,物流企业是否采取、如何采取战略联盟这一新型的组织形式,来应对客户日益提高的多样化服务要求成为理论界急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从对战略联盟的理论分析入手,结合物流产业的结构现状和物流企业发展趋势以及国内外物流战略联盟的现状,通过对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结成战略联盟可行性和必要性的研究,分析我国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是否应该采取战略联盟这一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通过对其它领域战略联盟的经验分析,战略联盟的成功率不高,伙伴选择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联盟的成败,本文通过对其它联盟的经验性借鉴,在3C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结成战略联盟存在的主要问题设计指标评价体系,并结合具体的案例,使用层次分析法对我国物流企业结成战略联盟的伙伴选择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伙伴关系的有效管理和利益分配以及联盟的风险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制约和影响着的联盟的有效运作,本文分别从这些方面对我国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结成战略联盟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