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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国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几经改革,农村信用社日益壮大,特别是近几年来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引起了学术界和政府当局广泛的关注。笔者也希望借此机会参与到讨论中来,以便更加深入的了解农村信用社,特别是有关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期望达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目的。(一)论文的研究思路和主要观点整篇文章就是围绕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展开论述的。提到我国的农村信用社,人们首先关注的是其产权问题,所以在这里笔者要强调两点,以免引起写作思路的混乱和阅读者的迷惑。一是,对于现阶段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制度安排,笔者认为这是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金融主体的需求不同,信用社机构发展的不平衡造成的,并提出现阶段要根据我国的现状,因地制宜,采取最适合当地的模式,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二是,对于农村信用社未来的改革方向,笔者认为股份制是其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十分活跃,民营经济发展迅猛,传统的信用合作社将不适应当地经济和金融发展的需要。对于农村信用社来说,股份制能够很好的解决现在法人治理结构所存在的问题。首先农村信用社实行股份制改造后,可以实现所有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分立”;其次,股份制具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功能,可以有效解决农村信用社民主管理难以落实的问题;最后,股份制具有权利制衡的功能,可以有效解决农村信用社难以规避不合理行政干预的问题。农村信用社是在合作金融的背景下产生和发展而来的,而合作金融在世界范围内自1847年诞生于德国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新中国的发展也已经五十多年,这中间几经风雨,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尤其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下,现阶段农村信用社具有了一些有别于经典合作金融的特点,经过归纳分析,笔者着重从产权的特殊性、经营目标的多元化、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三个方面展开论述。首先,农村信用社具有服务“三农”的政策性目标,同时为了自身的发展壮大,追求盈利也是无可非议的。这其实是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的关系,二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其次,公平原则在主要是由经济上处于弱势的农民社员组成的农村信用社中显得尤其重要,所以公平优先兼顾效率是农村信用社的一大特点。历史是一面最好的镜子,所以文中也谈及了我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改革。具体介绍了五个阶段改革的重点及取得的成效,并用制度变迁理论进行分析,得出我国农村信用社是在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对现阶段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的分析和如何进一步完善是文章的重中之重。现阶段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主要是产权关系模糊,所有者虚置;三会形同虚设,权力制衡机制失效;激励相容约束机制不健全;监督机制失灵;组织架构的局限等。笔者还结合云南省德宏州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对此进行了深入的分析。透过其缓慢的改革历程,笔者认为“一刀切”的改革模式并不适用于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指出只有在考虑微观经济差异的条件下,在不同的区域实施不同的农村信用社发展模式,才有可能达到效率与公平的最佳均衡点。至于如何完善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笔者认为因为农村信用社的产权有其特殊性,如何解决二元产权、一元使用带来的问题成为关键,所以明晰产权成为完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前提。此外,政府、农村金融市场和信用社自身分别从不同的方面为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二)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笔者通过农村信用社公司治理相关文献的查阅,发现很多文章注重理论方面的论述,很少人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来进行这方面问题的探讨,所以想尝试研究方法的突破,以经济欠发达的云南省德宏州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为例,把论文提到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高度。本文按照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逐渐深入的方式对论题展开论述。着重运用产权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合作金融理论,结合法学等相关学科,采取案例分析的方法,并通过同国外农村合作金融的比较分析,期望能借此达到发现问题、找到问题症结,从而完成对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进一步探索。(1)历史制度分析的方法。历史制度分析就是一个从历史叙述开始,不断地返回历史叙述的过程,从这一过程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到博弈过程的演化,而且可以看到每一次均衡所需要的条件以及面临的约束,加深理解制度的路径依赖过程。所以,本文力求通过历史制度分析的方法探索历史在农村信用社制度起源、发展变迁中所起的作用。(2)比较分析方法。农村信用社在这么多年的发展中,已经在某些方面偏离了它初始设立时的目标,文中通过和经典合作金融相比分析我国农村信用社表现出来的特性。(3)案例分析的方法。农村信用社这些年来,在不同的地方进行了试点改革,有成功的也有成效不大的。本文运用已建立起来的理论框架和分析思路,对德宏州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进行实证研究。这不仅是对本研究所提出的理论框架的检验与深化,更重要的是对现实农村信用社改革模式的分析和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