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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在今天己被人们视为良善政治的理想模式,甚至是唯一的理想模式。然而当人们就西方发达国家的民主景象和大多数亚非拉后发国家的民主化后果进行比对的时候,无疑会被一种强烈的反差所震撼,从而不由地产生一个疑问,为什么民主给西方发达国家带来了丰饶与稳定,活力与秩序,却在后发国家引发动荡与衰朽、暴力与流血,甚至造成民族国家的解体。难道民主仅仅适合于西方而无法在其他土壤上开花结果吗?当我们限于民主是普世的还是特殊的论争之时,首先必须搞清楚西方的民主到底是什么,以及应该是什么?这不仅仅是观察和总结当前西方民主的表现,还需回到历史当中去审查西方发达国家的民主化进程,以确认历史是如何形构现代民主的。倘若从古希腊的雅典算起,民主在西方己经历了2500多年的风吹雨打。在这漫长的历史中,民主自身从传统(古典)强调公民直接参与的模式逐渐转变为现代的代议制模式,如果说前者蜗居在城邦或城市共和国娇小的躯壳之内,那么后者则舞动在宽广巨大的民族国家的舞台之上。然而,不管民主如何转变,也不管它适用于何种形式和规模的政治共同体,从它诞生的那一刻起就被一种顽疾所困扰,这就是派系问题。从古至今,派系对政治生活的危害在历史上和现实中俯拾皆是,其带来的破坏性后果令人不寒而栗,从而激起了不同时代的政治思想家不懈的思索,期望找出能有效治疗这种被称之为“共和病”的良方。在西方政治思想史,大致呈现出两种医治派系问题的方案,即理想主义的“根除”方案和现实主义的“控制”方案。根除方案意图以釜底抽薪的方式从根源上铲除派系生存的土壤,意图通过公民德行的培养和教育使公共利益的概念深入人心,使得人们在政治生活中能够理性地平衡私利与公利,这种方案的最大特点是强调抹平人与人之间的差异。然而,在一个现代的商业社会,理想主义的方案既不可能,也不可取,现实主义方案随之登场。麦迪逊是现实主义方案的典型代表,他提出从控制派系行为对政治生活造成的危害后果着手,通过扩大共和国的规模实现对派系的有效分化与牵制,从而将其危害性降到最低,但是,这种想法却忽视了大众民主时代现代派系的组织和动员能力。对现代民主而言,派系的成功驯化不仅需要考虑规模因素,更要建立一种共识体系,并以强制的方式来约束派系、规范政党,及至形成一种路径依赖,使得所有政治参与者产生一种无需强制的、内在的自愿认同。为此,本文意在通过回顾和分析西方发达国家的民主化历史进程,揭示和证明现代民主本应具备两个面相——“论辩”和“共识”。“论辩”面相反映现代民主的参与本质,为各种政治主体,特别是政党提供参与的空间,它包括政府的重组、公共政策的争论与修订、公共议题的辩论三个层次;“共识”面相是指各政治参与主体,特别是政党应该在共同体(民族国家)、体制(宪法及其基本政治制度)和程序(选举程序)这三个层次上形成稳定的认同。就二者与现代民主的逻辑关联而言,“共识”是现代民主有效运作的前提和保障,“论辩”是现代民主活力彰显的机制,二者对于现代民主缺一不可。仅有“论辩”而无“共识”,民主往往会导致无原则的党争,引发政治动荡与混乱,最终走向解体;仅有“共识”而无“论辩”,民主则会因被剔除了参与的本质而丧失活力,堕入独裁专制。“共识”的三个层次具有一种罗尔斯所说的“词典式排序”,即对民族国家这一政治共同体的共识是最根本的,其次为民主体制的共识,最后才是民主程序的共识。进言之,如果在共同体层面上无法形成共识,更遑论体制与程序层面的共识;相反,即使在共同体层面达成共识,也不一定在体制与程序层面毫无异议,并且,下层持久性的分歧也会逐渐侵蚀和瓦解上层的共识。为此,“共识”整个体系而不是某一共识层面的存在可以直接决定“论辩”的效能。同样,“论辩”三个层次也会面临相互之间的支持或拆解,只不过这种逻辑需要从反面来理解,即如果直接反对政府当局,那么必然反对当局施行的公共政策以及当局对公共议题的看法;然而,即使在公共议题层次上存在着激烈的争论,并不意味着直接针对和反对公共政策层次或当局层次。当然,对下层的争论会逐渐扩散到上层。如果政府当局长期无法有效的凝结和表达公共议题,那么自然会引发人们(反对派和民众)对公共政策的不满,及至对其执政能力产生怀疑和不信任,从而导致政府当局的下台与重组。“共识”不但能区分派系与政党,而且也是驯化派系行为的一种关键机制,而“论辩,,在彰显民主活力的同时,往往会滋生出政党的派系行为,特别是为原教旨主义政党提供生存和扩展的空间。为此,倘若没有“共识”的驯化与规范,民主有可能溃崩于自身的“论辩”之中。然而,以熊彼特、萨托利、达尔为代表的西方主流学界却仅仅彰显了民主的“论辩”面相,过于强调“参与”和“反对”,从而忽视了民主的“共识”层面。后发国家民主化失败的根源往往是此种民主理念的误导所致。他们在尚无“共识”的前提下放开“论辩”,导致政党以派系的行为行事,进行怨恨动员,激发起民众的原始忠诚,从而在选举中埋下了撕裂民族国家和民主体系的隐患。而选举中大量存在的作弊等腐败行为,以及失败者对选举结果的质疑、争论、抗议、甚至否定,获胜者对失败者不合法的打压等行为又使得民主的程序名存实亡。后发国家的民主化因而常常陷于政治动荡和暴力冲突之中,堕入“普力夺社会”,这种混乱无序又成为军人干政和进行专制独裁统治的合理依据。独裁统治虽然带来了秩序,构建了民族国家认同,然而专制的方式无疑倾向于排斥和封闭“论辩”空间,使得民主的活力与气息荡然无存。后发国家的民主化因而就徘徊在无“共识”的“论辩”和无“论辩”的“共识”这种两极状态之中,现代民主也很难在其领土上扎根成长。对后发国家来说,应该从欧美发达国家的民主化进程中吸取经验教训,学会构建民主的“共识”面相,并在自身的民主化实践中平衡“共识”与“论辩”的关系,如此,不但能够迎来民主的春天,而且一定能摘得民主的“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