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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频发的各类自然灾害,有效的、低风险的灾害干预非常重要。本文遵循“国家中心理论”的基本看法,把国家看作是一个积极的行动者,对它在汶川地震灾区灾后农村住房重建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笔者试图藉此提供一种从“灾害干预”和“风险应对”角度思考国家角色的新视角——不同于目前被使用最多的“经济发展”、“福利提供”和“社会运动”视角。研究中,作者首先在文献梳理和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对国家灾害干预中的“行政干预”和“经济干预”进行了区分,并提出国家灾害干预的“资源配置效应假设”(国家灾害干预有利于灾区资源的公平分配)和“社会变迁效应假设”(国家灾害干预推动了社会变迁)。然后,作者运用《汶川地震灾区居民重建情况监测调查》的调查数据,从住房重建的三个基本问题,即“怎么建的”(包括住房重建方式、重建资金),“建得怎样”(重建速度、住房变化、住户住房评价)和“有什么影响”(重建影响)对上述两个假设进行了检验。分析发现,“资源配置效应假设”得到部分证实,以住房重建补贴和住房重建贷款为基本内容的国家经济干预有利于灾区资源的公平分配,但以“示范村建设”为代表的强行政干预下的资源分配则加剧了灾区资源的不公平分配。“社会变迁效应假设”得到了证实。但分析也指出了国家灾害干预推动的灾区社会变迁带来的一系列未预料后果。第一章导论介绍了本研究的缘起、研究问题,并较为详细地交代了笔者提出灾害干预与国家角色的关系问题的经过。在此基础上,笔者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新意。第二章对灾害干预与国家角色的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笔者首先介绍了灾害的内生性视角,强调灾害研究的重点应放在对灾害所处的社会情境的分析上。然后指出国家作为现代社会中最为重要的组织和组织规则提供者,是我们思考灾害的组织化应对方式的基点。最后,本章从角色内容和角色扮演能力两个方面对灾害干预中的国家角色问题进行了分析性综述。第三章首先介绍了四个典型社区的住房重建过程。然后对汶川地震灾区灾后住房重建过程中国家角色扮演的制度性背景、住房重建过程中各行动主体的决策逻辑做了说明,指出住房重建过程中,国家同时具有角色扮演意愿和角色扮演能力。在此基础上,本章对“行政干预”和“经济干预”进行了区分,并提出国家灾害干预的“资源配置效应假设”和“社会变迁效应假设”。第四章和第五章,关注“怎么建”。分析发现,灾区农村重建的居民住房中,14%受到政府的“强行政干预”,26%受到政府的“弱行政干预”,另外60%则没有受到政府的行政干预。另外,政府经济干预(包括建房补贴和住房重建贷款)的覆盖率很高,较好地遵循了“相对需求法则”,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遵循“相对优势法则”的社会网络和社会经济地位对灾后政府提供的公共资源的分配的影响。第六、七、八章分析了“建得怎样”的问题。第六章的分析发现,政府对住房重建基本环节,特别是施工环节的干预会延长住房重建时间。在第七章中,作者从住房面积、位置和住房建筑类型三个方面来考察住房变化情况。分析发现,灾后重建住房过程中有很高的住房变化比率,国家行政干预是住房变化的主要推动力。第八章的分析则显示,国家行政干预显著改善了相应家庭的住房方便程度,但也降低了住户对住房施工质量的评价。在第九章中,文章关注的是“有什么影响”的问题。分析发现,住房重建对于震前家庭经济状况较差、住房重建资金中贷款占比高的家庭影响最大,但其不会对居民未来生活预期的调整产生影响。与此同时,建房过程中国家行政干预会降低村民对村干部的信任度。结语部分,笔者首先对本文的主要发现进行了综述,然后重点分析了国家灾害干预的非预料后果。最后,作者讨论了灾害常态化背景下国家灾害干预的基本原则,并对本研究的政策含义进行了简要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