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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归纳、分析和综合荷兰东印度公司瓷器贸易的分期、特点及成因。荷兰东印度公司17世纪上半叶从事的亚欧贸易可以分为四期:初始期(1602-1623年)、发展期(1624年-1634年)、高峰期(1635年-1646年)和衰落期(1647-1657年)。在初始期里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北大年和万丹采购到了一定数量的瓷器,瓷器数量不多,运输瓷器回荷兰的船只数量也不多。在发展期里,荷兰人占据台湾做为瓷器贸易根据地,荷兰逐渐增加了瓷器的采购力度。在高峰期里,荷兰人运输了大量的瓷器回荷兰,瓷器类型以景德镇精细克拉克瓷为主。同时,荷兰人对中国瓷器有了器型和纹样的要求,融合中西风格的瓷器在这一时期大量出现。随着中国封建王朝的改朝换代,17世纪40年代后期景德镇逐渐停止了优质外销瓷的输出,从17世纪40年代后期到50年代后期,荷兰人仅得到了很少的瓷器,并运输回国。荷兰东印度公司亚洲间瓷器贸易分三期。各期的发展趋势和荷兰东印度亚欧间瓷器贸易如出一辙,整个的发展过程也相似的。不同的是,荷兰人从事的亚洲间瓷器贸易以粗瓷为主。而且亚洲市场广阔,荷兰人没有垄断亚洲市场。这两点是荷兰东印度亚洲间瓷器贸易与亚欧间瓷器贸易最大的区别。最后对荷兰东印度公司贸易瓷器类型,瓷器贸易的成因及影响予以分析。亚欧瓷器贸易初始期瓷器类型复杂,瓷器样式不多,瓷器类型有白瓷、彩瓷、青花(克拉克瓷和晚明民窑青花)。发展期瓷器种类有所增加。高峰期荷兰人定制了带有欧洲风格的瓷器,此时出现了很多新器型。亚洲间瓷器贸易瓷器类型以粗瓷为主,也有一定数量的精致瓷器,瓷器以杯和大盘最受欢迎,数量也最多。论文最后探讨了荷兰东印度瓷器贸易的成因和影响。认为荷兰东印度公司发达的军事实力和广阔的贸易网络,加上对瓷器市场消费的准确把握等因素使得17世纪上半叶荷兰东印度公司瓷器贸易颇为成功。至于中荷瓷器贸易影响,这是双向的。对欧洲而言,改变了欧洲人的生活方式,促进了欧洲瓷业的兴起,融合了中西方艺术和文化。对中国而言,晚明中国瓷器制造业迎来一个高峰时期,景德镇成为中国乃至世界的制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