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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0年我国专利法修改以来,第一次对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作出较详细的分类规定,结合2008年的第三次修改,我国赔偿金额计算方法有四种:专利权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利、专利许可费倍数和法定赔偿。专利法第三次修改以后,将专利权人实际损失的计算方式放在了首位,明确了各种计算方法的顺序,但实践操作中仍存在许多无法确定适用规则以及具体运用计算方法上的无力,近几年也有许多学者对该议题提出见解与建议,本人旨在通过对最新书籍和文献数据的解读分析,系统地梳理美国专利侵权赔偿额的确定方法,尤其是权利人所失利润与合理许可费的实际操作规则,通过一些典型案例的罗列,来找到美国法院确定损害赔偿额的方式,从而找到建立我国相关规则的适用方法。本文除引言与结语外共由四章组成。第一章为问题的提出。本章开门见山,由几个典型案例的判决内容与结果引出我国现行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几个问题,主要包括计算方式适用不够完善、举证问题不够清晰以及对侵权人的惩罚力度不够等,这一章的内容为之后的美国相关赔偿制度的展开作了铺垫。第二章为美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的确定。本章详细介绍了美国的专利救济制度及其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包括了非法获利计算方法的历史与废除原因,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一些确定赔偿额的线索,重点在于美国法中的所示利润赔偿法与合理许可费赔偿法的介绍,并在其中引出对我国具有影响和借鉴力的要点。第三章为我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的确定。本章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我国的东部、西部、中部地区的典型省份进行案例追踪,了解每一个专利侵权案件的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以及赔偿额,得出具有研究价值的数据及图表,用以直观地表现我国法院近5年的损害赔偿判决情况,为上文所述我国司法实践中关于使用赔偿额计算方法问题的佐证。第四章为我国对美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借鉴。本章在前两章的基础上,将美国法中较有价值有实践经验的法则引入我国的审判实践中,丰富了法条的概述性,也能为法院在确定损害赔偿额过程提供建设性的完善建议,以期提高我国对专利的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