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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巡抚是中央派驻地方的特遣官,他们运用皇帝敕予的权力总理地方的民政、军政事务。天津巡抚即是明代所设诸巡抚中的一个。天津巡抚两次设置都是因战争而设,一为防倭,一为抗金,因而其以军事职权为重,不干涉钱谷刑名等民政事务。本文试图对天津巡抚的设置、职掌情况作一详细的考证。 文章共分为三章,以时间为序来考察天津巡抚。第一章考察万历年间天津巡抚设、废的原因,其以抗倭而设,事宁而罢,并对这时期在任的天津巡抚万世德和汪应蛟的政绩作出考证,从而了解到这一时期天津巡抚的职权;第二、三章考察天津巡抚在天启、崇祯年间复设之情况,其中第二章考察了天启年间天津巡抚复设的缘起,以及演变过程,并考证历任巡抚在任时间及其政治作为;第三章主要考证崇祯年间七任天津巡抚的政治作为,并概括出启祯时期天津巡抚的职权、特点。 通过对天津巡抚的考察,得知天津巡抚的设置对于天津地区地位的提升及其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