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民间金融作为金融系统的组成部分,在我国存在已久,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温州作为我国最早实行市场化和民营化的地区,其民营经济非常发达,中小民营企业的工业产值占温州工业总产值的95%以上,但是,其能从银行借贷到的资金却非常有限,民营企业对经济的贡献度与其在金融领域中的配置极不相称。在这样的条件下,中小民营企业只能转向民间金融,民间借贷成为中小民营企业借贷资金的主要来源。但是,尽管民间金融支撑着大量中小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却始终没有得到正式的法律认可,一直游离于正式金融法律体系的边缘。因为民间金融没有被正式纳入法律体系,所以民间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一直受到人为的强制干预,使其偏离了正常的发展路径;而也因为没有相应完善的法律监管,民间金融的运行相对混乱,受到了很多私人不道德行为的破坏。
2011年温州爆发信贷危机,民间金融问题再次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民间金融正规化、阳光化成为金融改革的主线。而温州成功获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也使得民间金融的改革愈加值得期待。但是,我们要知道,金融改革并不仅仅是为了解决这次的信贷危机,更重要的是要防止危机的再次发生,而要想从根本上改革金融,就必须自上而下改革金融制度,只有正常演进的金融制度才能防止危机的一再发生。民间金融的健康发展亟需相匹配的制度环境,合法的民间金融制度的形成刻不容缓。
本文以温州为例,以温州信贷危机为线索,全文共分为四章,探讨民间金融制度扭曲的原因。其中,第二章是本文的理论部分,主要阐述形成合法制度的两个前提。首先是阐述制度的性质,指出制度是一种“看不见的手段”,是个体与他人的“连接”。进而给出判断合法的制度的两个标准,即合法的制度是能够增进自由的,是与其他社会制度相协调的。根据这两个标准,提出形成合法制度的前提是制度的自发演化及对一般性规则的遵循。因为人类的理性不及,即“人类对于事实性知识的永恒无知”,人们不可能完全构造出复杂的制度,所以,合法的制度一定是自发演化的,而制度自发演化的前提是对一般性规则的遵守。
第三章主要以温州为例,探讨民间金融制度的扭曲及其原因。首先通过一些数据说明温州民间金融发展的现状及其金融制度扭曲的现实情况,进而通过与香港金融制度的比较,分析温州金融制度的缺陷,指出温州金融制度扭曲的最主要原因是缺少自由的市场环境,受到的干预较多。然后探讨温州金融制度扭曲的原因,既是人为强制干预和不遵循一般性规则。最后分析为什么扭曲的金融制度会形成经济危机,因为受到强制干预而导致的金融制度扭曲会使生产结构扭曲,而生产结构扭曲是形成经济危机的本质原因。
第四章主要讨论民间金融制度回归常态的可能路径,并对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发展前景作了展望。首先根据前文的分析,指出民间金融制度回归常态的路径是消除强制和回归道德伦理。进而探讨了正当的金融监管和监管边界,指出监管绝不等同于管制,正当的监管应当保证金融规则的自发运行,监管范围应当以法律规定的范围为限。然后讨论了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建设及发展前景,这次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是在信贷危机的背景下提出的,是自下而上的需求引起的自上而下的改革,更加体现了民间的诉求。但是,金融改革试验区必须让金融家去探索适宜的规则,同时加强信用社会、道德社会、法治社会的建设,只有社会制度相协调,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才能真正成为金融改革的乐土。最后是对本文的一个总结。
大部分关于金融制度的研究都是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出发的,而本文主要采用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观点来探讨民间金融制度扭曲的原因,总体上较为全面地分析了民间金融制度扭曲的原因,指出合法民间金融制度的形成要消除强制,回归道德伦理,强调了制度自发演化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