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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类服务是近年来广泛出现的一种网络搜索方式。“快照”是指搜索引擎服务商将其他网站中的内容先行自动存储在自己的服务器中,当用户进行网络搜索时,搜索引擎提供已先行备份的相应网页以便用户从其服务器中直接读取的一种搜索服务方式。“快照”这种新型的搜索服务方式极大地加强了互联网中信息传播的速度及广度,然而却也引发了有关著作权侵权的大量法律问题,其范围不仅包括基于“快照”本身的侵权定性问题,亦涉及著作权侵权构成及归责原则的理论争议。与此同时,“快照”诉讼中牵涉的各类抗辩事由,以及各国法院对此截然不同的态度亦具有很高的探讨价值与意义。本文试图对与“快照”类服务相关的各类著作权问题进行系统地研究及分析,以期为这一极具应用价值的网络服务提供合理的法律规制方法。本文正文包含四章节内容:第一章,“快照”类服务与著作权侵权。本章首先对著作权专有权利进行了简要的介绍,提出专有权利并非赋权式规定,而是为著作权人以外的社会公众划定专属于著作权人的领地。其后,文章认定“快照”类服务系对著作权人复制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直接侵权。最后,通过与其它一般搜索服务的比较,明确“快照”类服务的性质。第二章,“快照”类服务著作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本章首先明确了归责原则应当仅限于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中的损害赔偿责任,对于停止侵权及返还不当得利责任的承担无需以侵权人的主观过错为前提。其次,笔者经过大量的比较法研究,认定著作权侵权中的损害赔偿责任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此后更大胆地提出其具体形式应当为过错推定原则。第三章,“快照”类服务著作权侵权的抗辩事由辨析。本章针对“快照”类诉讼中的多种抗辩事由进行了一一解析。认定“避风港”规则、程序自动生成、默示许可均不能成为“快照”不构成侵权的抗辩事由。最后,通过大量国外案例比较介绍了合理使用制度的不同立法模式及其相应的适用结果。第四章,我国“快照”类服务的典型案例评述及立法建议。本章首先介绍了我国涉及“快照”类服务的四个典型案例并对法院判决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其次,从“快照”类服务性质以及我国现实出发,提出了在我国合理规制“快照”类服务的整体思路及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