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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资源,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提供必须的物质基础。长期以来,人们认为我国土地资源丰富,缺乏集约节约意识,土地利用粗放现象严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快速增长,土地尤其是农用地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伴随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农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进一步加剧了农用地危机,现行法律法规对农用地的保护存在很多弊端,并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如何完善我国农用地法律保护制度,对于维护粮食安全,防止农用地被闲置、滥用或破坏,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的土地权益,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经济法学的视角,综合运用法学、社会学、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和方法,在广泛搜集资料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界定土地、农用地等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基于农用地的重要功能,以《宪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基本法律为依据,结合地方性法规、相关部门规章、土地政策,分析了研究农用地法律保护的理论价值和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回顾建国以来我国土地制度的历史变迁,指出我国农用地保护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同时也存在着法律体系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备等一系列亟需解决的问题。在对美国、英国、日本等具有代表性国家的农用地保护的经验进行分析借鉴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当前农用地法律保护的现状,对我国农用地法律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从农村现实和农用地保护的实际状况入手,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指出农用地法律保护工作应当从实际出发,在充分掌握农民法律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农用地保护专门法、完善农用地保护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农用地保护相关法律来健全农地保护法律体系。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明确界定“公共利益”、完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通过多种纠纷解决机制和救济方式,维护农用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健全我国的农用地保护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农民和农村集体的主观能动性,确保我国农用地安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