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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51年我国先后颁布和制定了《劳卫制》、《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各种用于测量与评价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标准,在学生体质健康的测量与评价方面,逐步形成了系统的监测体系。但是在这些标准中均没有涉及到针对残疾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与评价的部分。所以,我国各类残疾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如何?有无专门的测量与评价标准?现行的普通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指标是否适用于残疾学生?这些我们都不得而知。根据中国残联在第二次残疾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各类残疾人总和高达8296万余人。这庞大的残疾人口数量,成为横亘在我们面前的一大课题。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国家的今天,在提倡社会公平的今天,残疾人群体的体质健康监测迫在眉睫。其健康监测体系的缺失,不但影响了我国国民体质健康监测体系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和谐造成负面影响,也剥夺了残疾人这个弱势群体了解自身体质健康状况的权利。本研究运用文献资料法、测试法、访谈法和数理统计法。对听力残疾中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进行深入调研的同时,对30名听力残疾(≥55db)学生进行实验研究。通过实验1.以《国家学生体质测试标准》为依据,测试听力残疾中学生的指标完成情况。实验2.对所选取的受试者根据听力损失类型分为两组,验证在同一残疾类别中,不同残疾类型的受试者对调整后指标的完成情况。并得出以下结论: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的身高体重指数、肺活量体重指数、握力体重指数、引体向上、仰卧起坐、25×2米、1000米、800米、跳绳、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立定与跳远等13项指标,所选取30名听力残疾人完成率为100%,这些体质健康测试指标适用于听力残疾学生。2.传导性听力残疾学生在佩戴助听器的情况下可以完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的台阶实验指标,而神经性听力残疾学生则无法完成。3.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对节拍器的解释与要求,通过对电子节拍器软件的制作,可以满足听力残疾学生正常完成测试指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