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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首先由于体操强国的技术日趋接近,国际大赛中经常出现零点零几分的差距而定胜负,再加上现代科技发达,信息交流快,使得新的训练手段和训练方法等信息传播的很快,主要对手间在这方面的差异亦在逐步缩小。所以,相形之下,运动员个人的“先天条件”具有相对的“保密性”,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中的重要作用就显得更加突出了。运动实践和科学研究表明:协调能力是先天性的,后天虽然可以改善,但是很难培养,协调能力在培养女子少儿体操运动员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关于女子少儿体操运动员的协调能力的评价标准的研究却是空白,需要亟待解决。
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对比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武汉体育学院女子少儿体操运动员为研究对象,全面分析了女子少儿体操运动员协调能力的选材,影响协调能力的因素,协调能力的评价标准,提高协调能力的训练方法,并且通过对武汉体育学院女子少儿体操运动员的协调能力和运动成绩的对比分析来说明协调能力的重要作用及地位。并制定了女子少儿体操运动员协调能力的评价标准,为以后业余体校的协调能力的选材提供更科学更有利的资料。主要结论:⑴协调能力是先天性的,后天虽然可以改善,但是较难培养。⑵影响协调能力的因素主要有遗传因素、运动员的神经类型、肌肉类型、其它运动素质的发展程度,运动员的运动技能的储备量和生物年龄等。⑶协调能力的评价标准主要是运动员完成动作的时间和空间、表现力以及完成动作的平衡稳定性和掌握动作的均衡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