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纠纷惩罚性赔偿适用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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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得到修改并正式生效,新《食品安全法》在原有法律的基础上做了较大程度的修改,其中引起讨论最多的是第148条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条款,该条款修改的焦点是提高了食品标签纠纷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力度。通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北大法意等网站的检索,关于食品标签纠纷案件的数量在快速增长。消费者主张的理由主要是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了使我国法律的适用更贴合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给出了解决食品标签纠纷的办法。但是,通过研究食品标签纠纷惩罚性赔偿适用的同类案件可以发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往往对争议焦点理解以及认定存在不同态度,其原因在于法官对食品标签纠纷惩罚性赔偿适用的条件认识不统一,比如对“知假买假”者消费者身份、经营者“明知”的主观状态、判断食品安全标准等的认定以及举证责任分配等问题存在不同的理解。本文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对选取的100份食品标签纠纷惩罚性赔偿适用的判决样本进行分析,总结司法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完善建议。本文主要有四个章节的内容。第一章绪论,本章阐述了食品标签纠纷惩罚性赔偿适用实证研究的背景及意义。搜集、阅读和整理了食品标签纠纷惩罚性赔偿适用的相关文献,并且对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及可能存在的创新点做了简单介绍。第二章食品标签纠纷惩罚性赔偿适用实证考察。本章选取100份食品标签纠纷惩罚性赔偿适用的样本判决,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其进行了分析,归纳了法院支持十倍价款惩罚性赔偿的理由以及不支持十倍价款惩罚性赔偿的理由,在此基础上总结在司法审判中关于食品标签惩罚性赔偿存在的问题。第三章食品标签纠纷惩罚性赔偿适用问题分析。本章内容主要针对通过分析100份样本判决书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对“知假买假”消费者身份的认定,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举证责任的分配以及是否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梳理。第四章食品标签纠纷惩罚性赔偿适用的建议。本章在上文总结归纳问题以及对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建议,希冀对食品标签纠纷惩罚性赔偿适用的理论发展与司法实践提供帮助,为我国的食品安全提供更完善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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