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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环境恶化、人口膨胀、资源枯竭迫使人类采取必要的措施去保护和改善环境。环境税收法律制度在西方各国的建立及其取得的良好效果为保护环境提供了一条良策。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提出更加速了人类保护环境的进程,提升了人类利用环境的认识。相对而言,我国在利用环境税收法律制度保护和改善环境方面与发达国家的做法还有很大的差距,在环境保护上有很多方面在重复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做法。利用税收制度保护环境在世界各国取得的成功为我国保护环境提供了一条思路,我国需要以可持续发展的新视角加强对环境税收法律制度的研究和建设,并逐步建立环境税收法律制度。 环境税收法律制度是抑制环境危害、筹集治理资金、实现可持续发展和解决绿色壁垒的需要。利用国外的成功经验和国内的良好背景,构建我国的环境税收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我国排污收费制度和资源税制度的缺陷,使得我国构建环境税收法律制度的形势更为紧迫。构建环境税收法律制度应当以经济学和法学的理论为基础,同时要借鉴国外税制改革的成功经验。我国应当遵循税法的公平、效率和政策原则以及环境法的预防为主和污染者付费原则,推进我国的费税改革,将原有的排污收费制度改为征收排污税制度,将原有的资源税制度予以完善。这对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有重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