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分析了人权理论、图书馆学五定律以及图书馆权利理论等相关理论,指出服刑人员享有利用图书馆的基本权利,公共图书馆有为服刑人员服务的基本义务。国内外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图书馆行业的政策宣言也直接或间接地阐明了服刑人员利用图书馆的权利。与国外相比,我国公共图书馆的服刑人员服务开展得较晚,研究成果也相对较少。通过网络以及文献检索对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共图书馆进行调研,收集到28个图书馆的相关信息。调查发现,当前我国公共图书馆为服刑人员开展的服务主要包括赠送图书、设立图书流通站、开设图书馆分馆、举办讲座以及帮教活动等。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从2004年起陆续在广东省内25所监狱建立了“求知图新”读书基地。作为一个将服务遍及到全省服刑人员的图书馆,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有着值得图书馆界借鉴的经验,包括与监狱管理局合作、有明确的服务规划以及重视对未成年服刑人员的服务等。最后,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目前公共图书馆服务存在服务发展不平衡、服务持续性不够以及服务不深入等问题,并提出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强对服务的管理、加强图书馆间合作以及深化图书馆服务等建议,并对公共图书馆服刑人员服务的发展提出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