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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自由与司法是现代民主社会不可或缺的两个基本要素。表达自由对司法的监督意味着公众可以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对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自由发表自己的看法、表达自己的意见,让司法活动接受公众表达自由的监督,引起社会和人们的关注,以维护司法公正与司法独立。而司法独立作为现代法治国家所普遍承认和确立的基本原则,是指司法权由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只能服从法律,不受除法律以外其他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其最终目的在于追求司法公正。在理论上,表达自由和司法追求的价值目标是共同的,但是在现实社会中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一方面两者存在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表现为积极方面的影响,另一方面两者之间也存在着冲突、抵制,表现为消极方面的影响。现在学界对如何处理表达自由与司法之间的关系也存在着不同的说法,本文就这个问题来浅显的阐述一下作者的一些看法。本文由引言和四章构成。第一部分:表达自由与司法的基本理论。探讨表达自由的内涵、外延及性质,介绍司法的性质与基本原则,并对表达自由影响司法的过程及二者关系进行图示表示与说明。第二部分:考量表达自由对司法的影响。从分析表达自由对司法的正面影响与负面影响入手,考察表达自由在影响司法活动方面存在的优点与不足,并力求从客观、全面、发展的观点出发,对现存问题作辩证思考,给以尽可能中肯的评价。第三部分:考量司法对表达自由的影响。从分析司法对表达自由的正面影响与负面影响入手,对于司法运行过程中如何看待表达自由,如何合理利用表达自由等问题进行思考。第四部分:寻求平衡之道:表达自由与司法关系之重塑。主要阐述了为使表达自由和司法更好地融合和平衡,从二者关系定位、司法独立机制及表达自由的监督氛围角度入手,提出我国正确处理表达自由与司法之间关系的建议,以实现双方更好的宽容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