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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的日新月异与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崛起,为新媒体广告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平台。新媒体广告作为宣传产品信息、打造品牌形象、促进消费活动的重要手段,不但可以获取巨大的经济利润,也对我国社会的消费方式、道德行为和价值观念的形成具有引导作用。尽管新媒体广告的发展正如日中天,但当我们理智地剖析这一现象时,却也不难发现其繁荣背后存在的负面影响。广告主、广告经营者以及广告发布者因为缺乏必要的社会责任而致使广告行业违背社会道德的事件屡屡上演;而大量的失范不良广告不仅污染了社会环境,也引发消费者的普遍厌恶,更冲击着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本文关注的重点正是新媒体广告引发的社会责任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由于媒体是意识形态工作的主阵地,因此在当代媒体环境中,新媒体怎样占领思想舆论环境的制高点、怎样在思想舆论工作中做到尽忠职守,成为各媒体在今后意识形态工作的首要议题[1]。当前,有待完善的广告业市场在面对新媒体广告这一新鲜事物时略显乏力,新媒体广告所呈现的负面影响已经使人们无法忽视其所应肩负的社会责任。本研究主要从新媒体广告社会责任缺失的表现、原因及对策等方面展开论述。首先,我国社会责任缺失的新媒体广告主要有:虚假广告、欺诈广告、侵权广告与恶俗广告等;其次,我国新媒体广告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有:法律法规的相对滞后、政府监管的缺位、社会结构的多元变化、市场经济逐利性引发的个体心理膨胀、广告从业人员素质的滑坡以及部分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够等;最后,本文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增强我国新媒体广告社会责任的相关对策,如增强新媒体广告的法制建设、优化新媒体广告的社会环境、增强广告行业的自律意识以及提升社会大众的群体素质等。希望本文能够有助于使广告各主体的逐利性与他们应履行的社会责任达成统一,从而引导、规范广告行为,促进新媒体广告业的诚信、健康、稳定发展,让新媒体广告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