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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创举,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具有平等性、竞争性、法制性、开放性等一般特征。税收政策是指政府为实现一定时期的经济或社会目标,通过一定的税收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干预市场机制运行的经济活动及其准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萌芽、初步形成和逐步完善的不同时期,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政策,经历了一个由“超国民待遇”向“国民待遇”回归的演变过程。其目的在于更有效地利用外资,以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而利用外资,实质上是利用资本主义发展社会主义的重要体现。党对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政策的演变有着其特定的理论依据。这一演变是对后发优势理论的运用和体现;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相契合的,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逐步完善而不断发生变化。党对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政策的演变具有必要性和可能性。首先,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要求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的税收政策;其次,是我国完善投资环境,更充分合理地利用外国资本和先进技术,构建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再次,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的需要,因为尽管中国自身经济发展的速度正逐渐提高,但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不可能脱离其他国家及其资本和技术而存在。当然,党的正确指导,我国国内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我国内资企业的发展以及国际社会的发展等,也为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政策的演变提供了方向、条件、环境和保证,使其具备了可能。党对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政策的演变对税收征管工作、内外资企业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等,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首先,逐步向“国民待遇”转变的税收政策,有了更为统一的税收征收、减免、优惠标准;其次,有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提高内资企业的地位,促进内资企业自身的发展和完善;再次,有利于外商投资企业加强自身的改革和完善,提高我国吸引利用外资的质量,有力地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党对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政策虽然已经实现了由“超国民待遇”向“国民待遇”的回归,但这种实现只是一种相对的固定,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政策依然也必然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演进而不断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