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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调控建设用地利用强度有助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国土空间格局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尽管建设用地的快速扩张有效地促进了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但也造成了城镇土地低效、低强度利用的问题,严重威胁城市建设的有序推进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了调控建设用地利用强度,本文首先从建设用地利用强度的概念及内涵出发,构建了基于AHP-TOPSIS模型的建设用地利用强度评价体系,分析了 2001~2015年内蒙古建设用地利用强度的时空差异,并探讨了强度变化的驱动机制;其次,通过与城镇化进程相结合,剖析了强度变化与城镇化水平的动态关系;最后,提出了调控建设用地利用强度的路径与策略。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结合三个国民经济发展阶段,内蒙古建设用地利用强度呈现出总体下降的“V”型变化趋势。绝对水平上强度变化经历了较高强度—中强度—低强度—中强度的变化过程,而相对水平经历了快速下降、上下波动、缓慢攀升的变化过程。建设空间的投入产出、社会服务和开发利用三个子系统的利用状况差异明显并存在显著的阶段性特征;体现经济特征的投入产出子系统与综合强度的变化趋势相似,而社会服务子系统持续增强,说明社会服务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但开发利用系统易受国家政策的影响。通过重点要素分析,发现单位建设用地能耗度(F3)、单位农村居民点用地产值(F6)、地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F13)、土地建设率(F15)、水利设施用地比重(F19)分别对投入产出、社会服务和开发利用强度子系统影响较大。(2)内蒙古建设用地利用强度变化的区域差异不仅反映了盟市土地建设空间的区域差异,也体现了城镇化过程中盟市发展的不均衡状况。时序分析表明内蒙古建设用地利用强度的区域差异呈现出较为显著的扩张趋势。收敛性趋势验证了内蒙古及分区的强度变化不存在收敛性特征,意味着随着强度差异的逐步扩大,区域发展的不均衡程度仍将扩大,即便是加大地区之间经济、社会、资源等要素的流动,短期内难以改变盟市之间强度差异的不均衡状况。通过空间分析发现,内蒙古建设用地利用强度的空间效应较弱,呈现出高高集聚和低低集聚的特征,但由于大部分的盟市处于空间非典型特征区域内,空间集聚效应不强。(3)通过建设用地利用强度区域差异的驱动机制分析,发现内蒙古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经济增长尚未摆脱资源粗放的利用模式;人口规模的增长,尤其是城镇人口的大量增加对城市土地造成了一定的压力,促进了建设用地利用强度的提升;由于内蒙古科技创新水平偏低,导致科技创新指标并未对建设用地利用强度提升起到促进作用。资源禀赋表明耕地资源的挤占,建设用地的扩张,造成土地城镇化的增速大于人口城镇化的增速,耕地消耗、建设用地人口承载力的下降,一定程度削弱了建设用地利用强度;政府调控表明地方政府的用地策略是朝着城市土地集约高效的方向发展,但就固定资产投入而言,由于经济落后,内蒙古城镇化发展仍属于建设用地大规模扩张阶段,其城镇化质量有待提高。(4)通过强度变化与城镇化水平之间的互动作用,发现利用强度并未与经济、人口和土地城镇化之间形成明显的耦合关系,实证了城镇化过程中内蒙古经济城镇化减少了对土地资源的过度依赖,土地城镇化明显快于人口城镇化,以及土地城镇化增速与城镇化质量提升相脱节的客观事实。从构成综合城镇化的要素中发现,经济效益不能完全决定城镇化发展的质量,人的作用才是城镇化提升的关键,土地的资源保障作用较为明显。内蒙古城镇化发展不断提升的原因在于城镇化发展方式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的转变,根源在于土地资源利用与城镇化发展的协同互动;但是二者之间的协同变换造成了不同盟市分异的城镇化发展路径,为有效缩小盟市之间的城镇化发展差异需要出台并实施差异化的用地措施来促进内蒙古城镇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5)破解城镇土地低效、低强度利用的难题,需要实施差异化的管控措施并结合相关发展规划,创新土地管控措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及优化国土空间等多方面探索调控建设用地利用强度的路径与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