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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文化传统是一个地区的社会人群共同享有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传统。在特定的区域内,基于共同的生活习惯和语言表达方式,逐渐产生了观念和价值的趋同,形成共同的意识和心理特点,经过长期的积淀,就成为一种地方性的文化。地方文化传统有其特定的内涵,尤其是在中国社会,在长期的历史积淀下,独具特色的地方文化形式与被群体所推崇的精神和信念构成了地方文化传统的深层内涵,地方志是这种传统的集中反映。中国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独有的一种地域文化载体,既是地方历史文化的记录,也是极具地方文化内涵的有形载体,与地方文化传统有着紧密的关联。作为一项悠久的地方文化事务,方志的纂修,是塑造地方文化传统的重要方式。在清末民国社会文化演变的时代背景下,河北省地方志的纂修,出现了多方面的变化。在修志观念上树立新的宗旨;在志书形式上创新版裁体例;内容上转变记述重心,注重经济、社会与民生;文化上突出爱国爱乡之情,提高乡土文化地位等等。修志观念的变动,志书体例的改变,志书内容的发展,都体现出这一时期方志编纂与民众的紧密结合。就政治而言是民权与民主,就经济而言为民生,就文化而言为民风民俗,就社会而言为民事,表明民国时期方志的主旨和内容,呈现出由关注上层到关注下层的变化趋势,也表明新知识、新观念对大众社会和基层社会的渗透。民国时期方志所体现出的新的文化精神,诸如民权意识的加强,对民众政治的重视,对民生的关注,对社会经济的关注,下层文化地位的提高等等,也都是这一时期地方文化传统演变的表现。与此同时,在新的社会背景下,志书的纂修主体也发生变化,在具有旧知识背景的传统知识分子继续充当修志主体力量的同时,新知识群体也逐渐介入方志修纂,也从一个侧面表明地方文化传统的新旧替代过程。透过民国时期河北地方志观念、体例、内容以及纂修主体的变化,可见这一时期地方文化传统的转移。